发布时间:2024-11-28 03:11:30 来源: sp20241128
不久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新增上门服务费、团体心理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对院前急救费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时间是宝贵的资源。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医院,而是延伸到了家庭和社区层面。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并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收费方式,体现了优化医疗服务的不懈努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这让一部分有这方面特殊需求的群体避免了来回奔波、排队等待时间长等烦恼,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就医体验。比如,对那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等特殊群体来说,上门医疗服务不仅更加省心省力,还让他们感到更加自在和舒适,拥有更高的生活质量。
医疗服务上门,更要“上心”。以专业技术过硬、医德医风优良的医护队伍作为支撑,医疗上门服务才更容易获得患者认可。医疗机构要把加强医护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上门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完善硬件设施,确保诊疗设备、药品等物资充裕,以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此外,还要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针对预约、出诊及后续跟进等环节做好细节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发展上门医疗服务,需要加强监管和引导。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上门医疗服务的定位、责任和权利,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通过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更多医疗机构提供质量更高、价格合适的上门服务;再次,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上门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上门医疗服务将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方式。更好凝聚各方面的合力,进一步健全普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定能把更多优质的医疗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摘编自《福建日报》)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3日 05 版)
(责编:白宇、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