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1:04:24 来源: sp20241215
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4年7月4日至6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传统的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各领域互利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广泛、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一致认为,中塔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树立了邻国关系的典范。
双方强调,将共同恪守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7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9年6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23年5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认为这些文件为双边关系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双方满意地指出,10年来两国开展的坦诚、互信和建设性高层交往,以及在政治外交、经贸、人文等领域建立的合作机制,确保了中塔关系顺利向前发展。
基于两国高水平合作和深化双边关系的共同愿望,双方致力于构建世代友好、休戚与共、互利共赢的命运共同体。
基于当前中塔关系发展需要,双方决定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作出声明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成功走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道路。
中方高度评价在埃莫马利·拉赫蒙总统领导下,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为巩固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推进和平外交政策取得的成就。中方一如既往坚定支持塔方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塔方实行开放、务实、和平外交政策。
塔方高度评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领导下,中国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双方重申,将坚决致力于拓展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巩固睦邻友好,促进共同繁荣。
双方将不断巩固政治互信,加强互利合作,及时有效应对地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威胁。
双方将全面贯彻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保持密切高层往来,确保政府间、地方间和民间交往机制有效运作。
双方愿充分发挥两国主管副外长磋商机制作用,就中塔关系发展、两国各领域合作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密切沟通。
双方将在方便时举行两国外长会晤,会晤日程和议题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塔方重申坚定不移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方为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中方一如既往坚定支持塔吉克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塔方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繁荣以及弘扬全人类价值观所作的努力。
双方愿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边界不可侵犯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
双方将履行自身义务,决不允许第三国或任何组织、团体在本国境内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边界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双方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反对将人权问题作为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工具,愿共同推动人权事业建设性发展。
二
双方认为,两国立法机构间保持密切交往并开展互信对话是中塔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加强立法机构间双多边合作对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两国和两国人民睦邻互信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支持继续巩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塔吉克斯坦议会间合作并充实其内涵。
三
双方满意地指出,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巨大成就,该倡议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双方支持进一步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塔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对接,一致同意全面落实两国务实合作领域达成的共识和协议。
塔方支持全球发展倡议,高度赞赏中方为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的帮助,对双方合作成果感到满意。双方将继续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发展,推动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双方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深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发掘两国贸易和创新合作的新机遇。双方高度评价中塔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发挥的重要作用。
双方将深化石油天然气、轻工业、采矿业、化学和食品工业、建材生产、电力、关键矿产、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卫生、制药等领域合作,加强项目合作。
双方认为,完成升级的中塔投资协定将为双方投资者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愿按照升级后的协定进一步促进和保护双向投资。
双方积极评价中塔投资合作工作组为深化双边投资合作发挥的作用,愿继续通过该机制探讨推动投资合作,提升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实施重点项目,保障投资者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投资环境。
双方决定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领域合作,推动互联互通和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双方将深化科技交流,挖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合作潜力,支持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纳米技术领域建设联合实验室和科研中心。
双方认为,应重视推广高新技术应用,鼓励共同投资实施工业领域高技术项目,生产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双方强调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积极促进青年科学家交流,推动在技术转移、联合研究、共建科研平台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
塔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在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和治理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
双方认为,应深化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领域合作,巩固法律基础对实施上述领域大型合作项目十分重要。
双方愿实施可再生能源共同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蓄能电池及其他绿色能源领域产能、技术、标准等合作。
双方重申将在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框架下,密切开展绿色金融、绿色技术、智慧农业、节水技术、防止沙漠化和土壤退化等领域合作,高效实施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愿扩大科学和专业机构务实合作,提升塔吉克斯坦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双方满意地指出,两国物流合作取得成果,强调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愿继续深化中欧(亚)班列合作。双方重视建设中—塔—阿富汗交通走廊,逐步实施中—塔—乌兹别克斯坦公路现代化改造,充分发挥塔吉克斯坦库里亚布市物流中心潜力,共同打造“中—塔—乌—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多式联运走廊。
卡拉苏—阔勒买口岸已通行20周年,双方对口岸运行情况表示满意,支持其发挥两国睦邻友好重要门户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年通关效率。双方同意同步加快该口岸现代化改造,不断提升口岸通行能力。双方愿实施塔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瓦尔舍兹至卡拉苏—阔勒买口岸公路建设项目。
双方指出,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2014年,杜尚别),在《上海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年,撒马尔罕)框架下密切协作,推动实施跨国基础设施项目。
四
塔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愿同中方共同推动全球文明交流互鉴。
双方指出,人文交流对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巩固世代睦邻友好、夯实两国关系社会基础具有关键意义。
双方支持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传统医学领域合作。
中方愿协助塔方培养医疗专家,深化同塔方在疾病防控、卫生应急领域的双多边合作。
双方将大力推动友好协会及其他社会友好团体合作,增进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双方支持扩大两国友好省、州、市间合作,充分利用地方合作推动两国全面合作。
中方欢迎塔吉克斯坦加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双方将在联盟框架下共同开展古代文明研究、古迹修复、联合考古等方面务实合作。
双方支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反对“消除文化和篡改历史”的企图。
五
双方认为,安全领域的高效协作体现了两国互信的高水平。塔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愿同中方开展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安全。
双方支持安全和边防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就打击“三股势力”、非法贩运毒品、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情报交流,就加强边境领域合作、防范涉恐人员跨境流动等加强合作,就关键基础设施、大型企业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项目安全交流经验。
双方将就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问题开展合作。
双方将采取措施加强打击非法移民、人口贩卖、洗钱和经济犯罪合作。
双方愿深化和扩大边防技术装备配备、防止非法越境、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团伙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积极评价中塔边界联合委员会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该机制建设,巩固中塔边境安全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势头。
双方积极评价两军友好合作关系,将继续深化军事互信,加强在团组互访、人员培训、联合反恐演训等领域的务实交流。
中方高度重视“杜尚别打击恐怖主义和其融资议程”,指出落实塔吉克斯坦共和国2021—2025年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支持深化应急领域合作,在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以及应急工业产品保障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并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协作。
双方将深化司法领域合作,推动两国检察院和其他执法机关代表互访和人才培养合作。
六
双方重申,独立、中立、统一、包容、和平,远离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并同所有邻国和平和谐相处的阿富汗,符合阿富汗人民和地区各国的共同利益。双方支持阿富汗建立由所有民族、宗教和政治团体代表参与的包容性政府。
双方注意到阿富汗人道主义现状依然严峻,支持国际社会继续向饱受战乱困苦的阿富汗人民提供必要援助。
双方重申,愿共同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地区国家面临的来自阿富汗和本地区的风险挑战。
中方注意到塔方提出的关于构建“环阿富汗安全带”的倡议。
七
双方指出,维护中亚和平、稳定与发展对本地区国家乃至全世界十分重要,全力支持地区国家为保障可持续发展、构建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地区所作的努力。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中亚地区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共同为推动地区发展和繁荣作出贡献。
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5月19日在西安举行的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各项共识落实情况,欢迎成立机制秘书处,认为这将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的协作,重申将努力确保2025年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取得成功。
双方一致支持加强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捍卫国际法权威,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国际合作。
双方表示,在国际事务与双边关系中将恪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准则。
双方高度评价并支持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机制中深化互信和开展全方位战略协作,共同应对全球和地区挑战。
双方指出中塔在上海合作组织中的协作有助于进一步巩固该组织地位,推动成员国互惠互利合作。塔方祝贺中方担任2024至2025年度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全力支持中方。
中方支持塔方已发起的关于全球水问题的系列倡议,特别是塔方倡议发起的“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十年行动和2025年国际冰川保护年,认为这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全球可持续发展。
中方高度评价2024年6月10日至13日在杜尚别成功举办“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十年行动第三届高级别会议。
双方商定继续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高层积极政治对话。
习近平主席对拉赫蒙总统和塔吉克斯坦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邀请拉赫蒙总统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拉赫蒙总统表示感谢并接受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主席 总统
习近平 埃莫马利·拉赫蒙
2024年7月5日于杜尚别
(新华社杜尚别7月5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06日 02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