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2:01:09 来源: sp20241221
文/华卓玛
日前,打假博主“B太”成功破解“鬼秤”再次登上热搜。据“B太”视频,大连中山区寻味来餐厅使用的“鬼秤”输入“作弊码”,便可调节六个档位,通过改变计量基数实现“看人计重”。
近年来,类似的“鬼秤”屡见不鲜。法律行业内人士向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表示,“鬼秤”通常有一键重启恢复正常的功能,或具有远程遥控的功能,隐蔽性强。
使用和售卖“鬼秤”都是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甚至还能“升级”,是处罚力度太小吗?怎么能减少“鬼秤”?
2.7斤海鲜变3.8斤,大连查出多个“鬼秤”
11月9日,“B太”发布视频称,在大连海鲜市场碰到了“鬼秤”,购买2.7斤的大闸蟹送去市场内的店铺加工,店铺的秤显示大闸蟹斤数为1.9公斤(即3.8斤)。
随后,“B太”又来到了一家海鲜餐厅,店内螃蟹标价88元一斤,但在称好后,因“B太”想带走,商户直接涨价至98元一斤。在听到“B太”要打电话给市场监管局时,商户迅速重启秤。
在“B太”走访另一家店铺购买蛤蜊时,又遇到可调节的“鬼秤”。
在“B太”联系当地市场监管局并进行直播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店铺的秤虽然有强检合格证,但并没有铅封。
11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电子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联合公安机关查处3起非法改装销售计量器具案。
其中,王某通过密码调试的方式非法改装电子秤;徐某在其销售电子秤的营业场所,通过刷卡器对电子秤进行改装;贾某在其营业场所销售改装后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秤;以上案件均在调查中。
12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案情通报,中山区寻味来餐饮店在经营中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经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检测,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14日,“B太”成功破解“鬼秤”再次登上热搜。据“B太”视频,中山区寻味来餐厅使用的“鬼秤”输入“作弊码”,便可调节六个档位。
“鬼秤”屡见不鲜需消费者共同监督
在“B太”曝光大连使用“鬼秤”视频屡屡登上热搜后,不少网友都呼吁“B太”来当地。
实际上,“鬼秤”在各大市场上已屡见不鲜。小到菜市场中的几两偏差,大到海鲜市场中一两斤的差距,背后都有“鬼秤”的“功劳”。
一般的电子秤有“单价1”“单价2”等预存货物单价的按键,这些键是预存几种货物单价的,方便快速称重结账。但在“鬼秤”上,这几个键则代表着不同的称重手段,按键后,就会产生不同的计量基数。且现在所有的“鬼秤”都是需要输入密码才可以进入设置权限,还有一键重启恢复正常的功能。
近年来,“鬼秤”技术也在不断精进。商家还可以通过遥控器远程操控“鬼秤”精度,一旦被察觉,可以悄无声息地复归原位。
面对“先进”又频频出现的“鬼秤”,我们该如何识别,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验称”,检查电子秤上是否有强检合格证、铅封;其次,可以用已知重量的商品来“试称”;再次,还可以利用“鬼秤”的重启功能,要求商家重启后再称重。
此外,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俊丽向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介绍,“鬼秤”虽然具有强隐蔽性,不易察觉,但每个市场都有“公平秤”,我们购买商品后,还可到“公平秤”处重新称重。
在刘俊丽看来,“鬼秤”屡见不鲜,消费者也要加强维权意识,遇到缺斤少两问题,随时投诉,大家都监督起来,市场环境就会慢慢变好。
使用和售卖“鬼秤”都属于违法行为
减少“鬼秤”还需消费者共同监督,使用和售卖“鬼秤”都属于违法行为。
刘俊丽介绍,商家使用“鬼秤”,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会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对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一般会处以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商家还有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且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售卖“鬼秤”的商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开明向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介绍,这种网上售卖电子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网友认为,“鬼秤”屡禁不止,还在于处罚力度过小。
对此,刘俊丽表示,以一单来记,处罚力度并不小,并且现在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相关部门一般会按照最高限处理。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