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06:28:30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社 香港1月30日电(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30日宣布,特区政府即日起正式展开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公众咨询。
特区政府当天召开记者会,公布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咨询的相关情况。李家超联同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出席,并在记者会上作上述表示。
李家超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特区的宪制责任,要必须做、尽快做。他介绍,此次立法建议采取三个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香港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就立法方式,李家超指出,特区政府建议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全面应对香港特区现在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并全面落实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和义务,让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浑然一体,让公众清楚掌握立法范围和内容。
另就咨询文件的内容,李家超表示,有关立法的建议将包括修改一些现行法例,把一些普通法罪行转为成文法,也建议了一些新的罪行。咨询文件中罗列了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以帮助市民作参考和比较,也介绍了现行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与不足。
据介绍,咨询文件共九章,内容涵盖: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和立法的必要性,及相关的立法原则、考虑因素和研究方法;就罪行方面提出建议,涵盖五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包括叛国及相关行为,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境外干预及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文件中亦建议新增一些罪行,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就上述部分罪行订立相称的域外效力的建议;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公众咨询期至2024年2月28日为止。(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