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1:34:42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天津11月2日电 (周亚强)11月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津三中院会签《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创新,促进环渤海港口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天津三中院供图据了解,此次框架协议的协作目标一是依托津秦唐沧港口城市战略优势,以京津冀区域共同体理念和思维,构建全方位司法协作机制;二是通过推动各项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加速推进京津冀区域治理体系一体化进程;三是全力助推协作城市港产城一体发展更加紧密,助力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开放平台。
框架协议共21条,明确了协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执行联动协作、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司法资源共享、司法服务同城化、跨域司法警务协作等12项协作机制。
“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环渤海区域司法协作的重要举措。”天津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表示,通过签订框架协议,该院将聚焦“一体化”“港产城”“环渤海”和“大保护”,把司法服务建在港口全要素产业链上,激活示范先行创新动能,塑造高能级对外开放格局,共建高效能区域治理模式。
五家法院共同表示,下一步,将形成集群合力,把司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落实到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各方面,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环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蓬勃兴盛。(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