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5:02:29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西安3月21日电 (记者 张一辰)21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戈某某、孙某盗窃机场在建工地物资的侵企犯罪案件。被害单位、参建单位及机场公安局咸阳机场分局民警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供图)被害单位某装饰工程公司承揽了西安咸阳机场T5航站楼相关工程,施工期间,将一批镀锌钢材堆放在工地。2023年9月,被告人戈某某预谋盗窃这批钢材,为此他勾结该工程参建单位某劳务公司管理人员暨被告人孙某,说明意图,并得到了孙某的默许。
实施盗窃行为时,戈某某雇管某某及货运司机黄某帮助运输钢材,其与工地保安王某某(另案处理)、孙某里应外合,盗走钢材并销赃,得赃款7.9万余元。得手后,戈某某给予孙某现金8000余元。经鉴定,被盗钢材重26.08吨,共计价值人民币16.9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戈某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发表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并当场向被害单位送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加强内外部人员、施工物料进出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法律意识,并建议该单位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整改提升。
莲湖区人民法院表示,将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企违法犯罪,持续加大威慑力度,切实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堵塞管理漏洞。(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