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红梅:“出入融合”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

发布时间:2024-12-27 20:50:00 来源: sp20241227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11月份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078家,同比增长36.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403.3亿元,同比下降10.0%。这反映出全球贸易出口走弱背景下,我国外贸承受着一定压力。与此同时,今年前10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4.32万亿元,同比增速由前三季度微降0.2%转为增长0.03%,我国外贸表现出稳定和韧性。外贸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于稳经济、稳预期、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基于此,要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巩固外贸稳中向好态势。

  稳住基本盘培育新动能,助推出口贸易型高水平对外开放。近年来,全球经济格局历经深刻变革,影响了外贸外资的基本盘。中国需要加强国际贸易伙伴关系的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多边贸易体系,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关系;推动贸易方式创新和多元化,优化传统跨境贸易供应链管理和贸易流程;强化对外贸风险的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外贸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协同发力。要将培育外贸新动能作为出口贸易型高水平开放的首要任务,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业、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外贸发展,并积极利用数字技术优化贸易流程,大力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以降低交易成本,不断加强绿色贸易和低碳发展,积极推动对外贸易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速提质。

  以竞争促改革,凝聚市场准入型高水平对外开放。应深化服务业领域自身改革,保障市场准入型高水平对外开放。以电信和医疗领域为例,政府可通过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等措施,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加强行业监管和标准制定,通过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确保行业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保障开放后行业与市场内生出良性的“鲇鱼效应”。

  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建设,引领国际规则型高水平对外开放。面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中国坚定选择持续扩大开放,先后于2021年9月份和11月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积极推进相关进程,引领国际规则型高水平开放。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当下,命运共同体、正确义利观以及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发展观与数字经济时代下政府效益最大化、企业收益最大化等多方关切不谋而合。

  深化自贸区(自贸港)改革,打造制度集成型高水平对外开放。历经40余年风雨兼程,我国的改革开放迈入新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如何啃硬骨头、涉险滩?加强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推动制度集成创新至关重要。制度集成创新将通过构建不同且优于其他地区的创新型体制机制,以提升效率促使社会效益产生总量层面的增加,创造增量效益。而在实践层面,则要始终坚持制度集成创新接续发展对内改革,通过自贸区(自贸港)改革建设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完善多角度融合的金字塔式行动倡议体系,落实行动共赢型高水平对外开放。共赢方能凝聚共识,要通过“一带一路”、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完善融合国际贸易、国际工程与国际发展合作多领域的金字塔式行动倡议体系。将重大标志性工程作为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进技术交流合作的关键一招,同时,侧重于改善当地民众生活质量的“小而美”民生项目,作为国际发展合作的有效补充,切实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不同模式之间的相互配合联动,将共同构成新时代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机整体。在国内,贸易与相关机制的稳定开放,将逐渐滋润人员与外资的持续注入,灌溉出内外贸一体化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图景。在国际上,中国对外开放形成的贸易流动与规则,将汇聚于多角度融合的金字塔式行动倡议体系,在国际贸易、国际工程与国际发展合作等全球治理领域持续发出中国声音。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生院院长、研究员 段红梅)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