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5:57:46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西宁7月17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17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青海省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
近年来,青海省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重点任务,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督察执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
青海生态美景。(资料图)青海省海西州委宣传部 供图据介绍,青海省全方位推进重点举措落实,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的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的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体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质稳定;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清洁稳定;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生态质量(EQI)以二类为主,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青海省坚持督察执法监管贯通联动,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方位加强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按国家要求,高质量完成青海湖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评估。
青海省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八部门在现有生态监测工作机制基础上,依据各部门职责和现有监测站点,形成包含草地、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气象要素、环境质量、冰川冻土、生物多样性1454个地面站点和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监测网络。同时,建成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领域数据资源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监测服务支撑决策、治理作用日益凸显。
青海省还制定《青海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将全省超过69%的国土面积识别为生态空间,实现了对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源头区,以及青海湖、祁连山诸河源区自然生态系统全范围覆盖,通过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和准入清单编制实现生态环境差异化精准管控。
同时,青海省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切实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通过持续努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功能提升效果初显,有力助推了国家公园群建设。
未来,青海省将着力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适时开展“湟水山水”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动态监测评估。(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