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1:33:09 来源: sp20241101
为了冲击年底业绩,不少开发商又开始放起了“大招”,今年11月底在武汉房协的倡议下,当地的8家楼盘推出了“30天无理由退房”的活动,也就是到今年年底之前,参与认购的买房人可以“反悔”一次。“无理由退房”真的是“无理由”就可以了吗?
其实,“无理由退房”也不是新招式了,早在2008年楼市低迷期,国内的许多开发商就做出过类似的承诺,2015年时,恒大地产甚至将其全国的所有住宅楼盘都纳入了“无理由退房”的行列。在买房人看来,一旦签约下定之后,退房难、退定金难,是导致房产纠纷频发的最大“痛点”,而开发商给出“无理由退房”的承诺,相当于给买家们吃了颗“定心丸”,也是给买房设置了一段时间的“冷静期”。
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尽管包括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都出现过“无理由退房”的楼盘,然而真正完成“无理由退房”的案例却是凤毛麟角。
实际情况是,一旦有买家选择了退房,开发商那边的“理由”就多了起来。举个简单的例子,上海曾有一对买家付了10万定金买下一套房源打算用作婚房,开发商告诉两人,如果三个月内不满意,就可以退房。结果一个多月后,两人闹分手,便申请“无理由退房”,没想到开发商却表示,他们支付的房款还没达到总房款的30%,不符合“无理由退房”的条件,如果非要退也行,但是必须支付10%的违约金,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在业内人士看来,“无理由退房”其实是一种促销方式,希望借此提振买房人信心。眼下,广大买家最担心的还是房价走势和能否交付,“无理由退房”跟这两个核心问题的关系都不大,因此,要想让买家放心出手,只有建立更加健全也更有保障的房地产市场,才能真正稳定市场信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祚波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