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里的生态法庭 以司法护航碧海蓝天

发布时间:2024-11-02 00:11:26 来源: sp20241102

  位于深圳东部的大鹏半岛,三面环海、群山纵横,拥有128公里海岸线、305平方公里海域,生态系统类型众多,森林覆盖率超过77%,是名副其实的“城市绿肺”和“天然氧吧”,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经济特区生态之美、绿色之美的典范。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作为管辖大鹏新区全类型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的人民法庭,面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大鹏法庭以司法护航碧海蓝天,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针对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延伸治理,实现环境纠纷的多元解纷、诉源治理。

  在司法助力下,深圳以先行示范区标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成功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茅洲河、大鹏湾分别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深圳大鹏新区、龙岗区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推动政企磋商减诉累

  案件圆满化解

  “不好了,河水被污染了!”去年4月,深圳宝安排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河道过程中发现新圳河下游新湖路段的河面漂浮着大片的黑色油污。

  溯源而上,经过管网分布图确认和人工开井比对,油污的来源为河道边某工地项目,工人向工地东侧雨水篦子倾倒了18升废机油,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西乡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组织相关单位对受污染河段进行拦截及应急处置,次日该河段检查已无黑色物质漂浮,入河排口恢复正常。

  宝安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该企业违法倾倒废机油对地表水生态环境造成损害。除却3.2万元的应急费用,该公司后续将面临大额行政处罚以及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2018年起,深圳开始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现“损害担责、应赔尽赔”,具体在实践中如何统筹适用行政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成为摆在执法部门面前的现实难题,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随之启动。

  大鹏法庭庭长施东辉了解情况后发现,如果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这次污染系员工环保意识不强、操作失误导致。且涉事企业规模较小,此前无违法记录,且积极配合做好事后应急处置。

  如果机械运用法条,处以巨额罚款,企业主动履行意愿不强,诉讼程序会拉长,很难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而且,以前也曾有企业通过恶意注销手段来逃避罚款。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企业要发展,环境要保护,必须将环境司法能动性、行政处罚谦抑性结合起来考量。”施东辉向宝安管理局建议,推动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后续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依法将其作为减轻处理的依据。

  在大鹏法庭的推动下,宝安管理局与涉事企业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磋商过程中,大鹏法庭搜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进行释法明理,从减少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建议引入第三方公益组织,开展替代性修复。

  大鹏法庭的建议得到政企双方的连连点赞。去年10月,双方商议达成协议,龙岗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并督促企业落实替代性修复工作。这也成为深圳首宗经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案例,赋予损害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司法建议“把脉开方”

  实现治理一片

  2023年12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员工和第三方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见证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法院等部门共同举办的“增殖放流 共护海洋生态”主题活动。

  在深圳市宝安区大铲湾港,涉事企业依法承担赔偿义务,将6万尾黑鲷鱼苗投放海洋。至此,“损害担责”的刚性原则与“企业主动作为”的柔性原则被很好地结合了起来,纠纷在短时间内圆满化解。

  上述案件是大鹏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基层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大鹏法庭还把着力点向前端延伸,精准“把脉”治未病——

  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大鹏法庭在依法加大涉森林资源相关案件审理力度的同时,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理念,探索替代性修复手段,联合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设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完善修复基金使用路径,积极开展红树林的修复种植,持续为广东红树林扩“绿”增色;

  针对网络社区平台获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信息的情形,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各大知名互联网平台作出警示拦截,同时与爱护动物基金会就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宣传达成合作意向,传播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

  针对城市中油烟扰民的情形,发出环境保护禁令的同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在全市开展油烟扰民综合治理,从源头防范此类矛盾发生;

  助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议明确代履行的适用范围及执法程序,促成深圳首个代履行实施办法的出台……

  三年来,大鹏法庭围绕护航示范区碧海蓝天,狠抓环境资源纠纷源头治理,发出、撰写15份司法建议及专项报告,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77宗,诉中案件调撤1166宗,案件累计调撤率超过50%。

  代表点评

  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省人大代表、深圳市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海认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需要司法力量的护航。作为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法庭——深圳龙岗大鹏法庭近年来加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发送司法建议书促进行业整治等,“治未病”效果显著,为推动建设“绿美深圳”贡献了司法力量。(南方日报记者 吴晓娴 杜玮淦)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