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1:04:58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广州1月22日电 (记者 孙秋霞)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月22日在广州开幕,广东省政协常委曹志伟建议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现楼交付后再付齐房款或供楼。
图为广东省政协常委曹志伟。受访者 供图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房人,并由买房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制度。目前,不少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后支付全款。近些年来,伴随房企出险,购房者对已售在建项目停工及烂尾的担忧增加。
曹志伟指出,当前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模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购房者未收楼已交全款或开始月供,承担着被延迟交房或到期不能交房的风险;二是预售款监控账户监管方式存在漏洞。
结合三十多年从事城市建设、倡建“阳光家缘网”的经验,曹志伟建议预售制度调整优化为“先售后建,现楼交付后再付齐房款或供楼”的模式。
具体而言,曹志伟介绍,开发企业获取土地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对外公开销售,购房者认购时只需交10%的款项作为定金,放入住建主管部门监管的开发企业银行账户,开发企业在完成交楼之前不可动用。
“开发企业在已销售面积达到总可售面积60%时,且销售金额大于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建设过程税费,开发企业可凭项目的《不动产权证》和房屋销售合同的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不高于已销售额90%的贷款,获批贷款后向住建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证》启动建设。”曹志伟说。
为避免房企挪用开发贷款,曹志伟建议房屋的建设进度、产值及质量由放贷银行委托的监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并每月报告给银行,银行再根据建设进度把建设费用直接支付给承建的施工企业和参建单位。开发企业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和竣工备案之后,可向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