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冲热搜 “网络水军”是如何操纵热搜的?

发布时间:2024-11-02 00:58:55 来源: sp20241102

  花钱就能涨粉、刷榜、冲热搜……河南新乡公安打掉一犯罪团伙牵出网络黑灰产业链

  “网络水军”是如何操纵热搜的?

  本报记者 余嘉熙 本报通讯员 王佳宁 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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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技术不断涌现,“网络水军”已呈现模式化、产业化新趋势。近年来多个社会热点事件和话题,事后都被证明背后有“网络水军”的推波助澜和刷取流量。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成功端掉了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揭开了“网络水军”操纵热搜的真相。

  花5万元“宣传费”就能登上热搜榜……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成功端掉了一个拥有大量“网红”“大V”账号的特大“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

  时下,热搜词条是很多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然而有些热搜却是“网络水军”精心策划的一场闹剧。近年来,多个社会热点事件和话题,事后都被证明背后有“网络水军”的推波助澜。随着技术的发展,如今,“网络水军”呈现出模式化、产业化新趋势,操控流量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

  花5万元就可登上热搜榜

  “我刷到了涨粉广告的视频,说可以帮助账号快速增粉、增加热度。”去年,经营自媒体账号的车评人牛先生“涨粉”心切,与客服沟通后,便支付了5万元“宣传费”。

  收到这笔“宣传费”后,网络另一端的“刷手”便对指定车评博文进行了转发、点赞、评论,但眼看文章数据迅速上涨,并登上汽车榜单热搜,牛先生却并不满意。他说:“评论区里面都是些‘不错’‘很好’等跟内容无关的评论,点开这些发布评论的账号,全都是空号,完全没有达到涨粉的实际效果。”

  “收取‘宣传费’,号称能涨粉,提升账号热度,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新乡办案民警介绍,2023年3月,新乡网警在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社交账号异常活跃,频繁发布推广广告,大肆宣扬其团队可帮客户短时间内大幅提高浏览量,并可以根据要求炒上热搜榜单。

  针对异常情况,新乡市公安局迅速成立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专案组。历时1年,新乡市公安机关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76人。经查,该“网络水军”犯罪团伙利用群控软件,仅用时4个月,就批量制造虚假的“转赞评”操作达8亿次,内容涵盖社会舆论、热点事件、广告推广及账号运营等多个领域。

  “冲上热搜排行榜收费5万元,冲上非热搜排行榜收费2万元。如果想在榜单持续较长时间,我们要价就会更高,使用的‘网红’‘大V’账号不同,效果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赖某供述。

  犯罪链条产业化,手段更隐蔽

  新乡办案民警表示,在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工作室里,有一个手机搭建的实体机房,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几百部手机,由10台电脑控制。通过手机模拟器登录社交账号后,可以通过网络中控软件同时对500多个社交账号自动批量点赞、评论、转发。而张某所在的这家公司,在全国各地招募的“网络刷手”达到千人。

  今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网络水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关闭“网络水军”作案网站平台4个、派单中介3家、涉案店铺151家,查扣作案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300余部,累计获利200多万元。

  办理该案的民警介绍说,比如某品牌方需要项目网上推广,网络公司会为品牌方提供热搜推广方案,以广告合同的形式签约。随后,该网络公司将任务以固定价格打包给下游的公关公司,由所谓的网络公关公司接单并派发给专业“刷手”,将指定内容推上热搜。其中,有人负责设置话题,有人负责批量转发点赞,有人负责用软件刷评论,相关人员事后按比例进行分成。

  “刷单、刷量、刷粉、刷榜……随着大数据、AI等技术的普及应用,如今‘网络水军’的行为更具隐蔽性、顽固性、危害性。”某网络资深人士表示,被推上热搜的,不少是虚假、离奇、具有煽动性的话题,而背后的“网络水军”并非完全是“僵尸粉”和空账号,其中不少是有着庞大粉丝数量和一定影响力、真实使用的“大V”账号。这些账号被一些网络公司购买或“养着”,在某些节点看似自然无痕地发布话题和信息,让制造、操控热搜的行为更加隐蔽、更具迷惑性,也增加了平台和部门监管的难度。

  整治“网络水军”需重拳出击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畅表示,在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的驱使下,“网络水军”利用互联网身份的隐蔽性伪装为正常网络用户通过发布虚假信息、制造不实舆论等,实现某些预设的影响。

  针对这种现象,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认为,被商业化运作的“网络水军”行为可能涉嫌多种犯罪,例如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现行法律,“网络水军”通过非法手段操控网络舆论、热搜榜单、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直接影响公众的判断力和消费行为,造成误导和欺诈,并且在一些情况下收取高额费用,形成了灰色产业链。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明显的经营性质,在实际案件中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因此,许多“网络水军”的此类操作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监管部门应当对‘网络水军’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提高其违法犯罪成本,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打团伙、切链条,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和遏制的作用。”王维维建议,应该持续加大力度打击“网络水军”,不仅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并严惩此类行为,还需要网络平台通过算法等方式加强技术监管,及时发现并阻断网络水军的操作。同时,公众也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虚假信息的能力。通过多方面的协同努力,有效遏制“网络水军”的蔓延,净化网络环境。(工人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