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1:44:00 来源: sp20241126
本报武汉2月27日电 (记者吴君)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发布《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打造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创新成果场景应用优选区、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交易活力区、成果转化综合服务集成区等5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
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转化激励方面。《措施》将授予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成果完成人(团队)权属比例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
在科技人才培育方面,《措施》提到,武汉将深化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机制,根据人才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持。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