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米华”确定获刑18年,判赔248亿港币!

发布时间:2024-11-01 19:45:27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网 北京7月5日电 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7月3日,澳门终审法院对涉太阳城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决:裁定周焯华维持被上诉裁判的判罚,即判处18年徒刑。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截图

  其余上诉人司徒志豪、张一平、马天伦、张志坚、周振熙、卢石峰、王柏龄及梁树荣就中级法院裁判的刑事部分提起的上诉败诉,维持被上诉裁判的判罚,即分别判处10年徒刑、10年徒刑、12年6个月徒刑、12年6个月徒刑、12年6个月徒刑、12年3个月徒刑、12年6个月徒刑及9年徒刑的单一刑罚。

  此外,撤销被上诉裁判中有关判处被告周焯华等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支付经营不法赌博活动而获取的不法收益,改判该等被告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支付24,865,076,093.70港元。

  周焯华相关案件一直备受关注,“周焯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曾是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之一。

  犯罪嫌疑人周焯华,绰号“洗米华”,是澳门太阳城集团创办人。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焯华批准逮捕。经查明,以犯罪嫌疑人周焯华为首、张宁宁等人为骨干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涉嫌在中国境内实施开设赌场犯罪行为,情节严重。

  2007年以来,周焯华在澳门等地赌场承包赌厅,又于2016年在菲律宾等地开设网络赌博平台。为牟取非法利益,周焯华发展境内人员为股东级代理和赌博代理,通过高额授信、推广赌博业务、提供车辆接送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方式、手段,组织中国公民赴其承包的境外赌厅赌博、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在中国境内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为赌客用资产换取赌博筹码提供服务、帮助追讨赌债、协助客户进行跨境资金兑付;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为赌客提供资金结算服务,逐步形成以周焯华为首,张宁宁等人为骨干,人员固定、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

  截至2020年7月,以周焯华为首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共发展股东级代理199人,发展赌博代理12000余人,发展中国境内赌客会员8万余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严重妨害了中国社会管理秩序。

  据港媒此前消息,澳门初级法院2023年1月18日裁定周焯华创立及领导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等合计162项罪名成立,判监18年,并因诈骗罪成立须向澳门特区政府及6家博彩企业支付赔偿金共约86亿港元。周焯华等人2月提出上诉,检察院也不服判决,要求向周焯华加刑至21年半。

  2023年10月19日,澳门中级法院作出裁决,裁定周焯华等人诈骗罪不成立,无须支付巨额赔偿金;但改判加重清洗黑钱罪成立,周焯华仍然维持18年刑期处罚。法院以集团在经营“赌底面”、“电投、网投”等博彩活动,以及在洗黑钱上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判处周焯华等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区政府支付相关非法收益的总和,金额约255亿港元。(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