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对保险业开出3.26亿元罚单

发布时间:2024-11-16 15:18:00 来源: sp20241116

  保险业严监管持续,2023年处罚力度空前,且并未保持住2022年罚单数量、罚金数额双降的局面。1月1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全系统针对保险业开出罚单总额达3.26亿元,同比增长41.7%,为近年来之最。罚单数超1500张的背后,百万大额罚单、总公司被罚、停新和禁止进入保险业的情况在2023年时有发生,且较2022年均有所增长。有“变”亦有“不变”,诸多违规事由中,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返佣依旧为行业顽疾。那么,严监管趋势下,保险机构该如何改过?

  罚没超3亿元

  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全系统对保险业开出的罚单数量共约为1530张,较2022年增长34.33%。

  罚单数量增长也带动了罚金规模的扩大,创下近年来新高。2023年保险业罚金数额3.26亿元,同比增长幅度达41.7%。其中,涉及保险机构的罚金达2.66亿元,涉及高管及个人的罚款合计6013万元。据北京商报记者此前统计,2020年、2021年、2022年保险业罚单金额分别为2.2亿元、2.9亿元和2.32亿元。

  分公司来看,财险公司罚单数量、罚金数额仍为各类公司之首。财险公司合计被罚1.78亿元,占总罚金的54.6%。位居次席的为寿险公司,合计被罚9935.7万元,占总罚金的30.37%。总体数量多、机构多而杂的保险中介合计被罚没4864.3万元,罚金涨幅最为明显,同比增长82%。

  之所以财险公司处罚金额占大头,在业内人士看来,财险公司经营的多为一年期业务,开展新业务频次更高的同时,也容易导致违规行为频频出现。而对于保险中介罚金规模增长,反映出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一些竞争力较弱的中介机构往往会使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次,严重违规行为出现的背后,源于一些中小保险中介机构的内控和合规管理制度层面存在较大漏洞。

  当前,我国保险严监管态势持续,对相关主体开出罚单是保险监管的重要手段。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德明律师认为,从上述监管处罚数据来看,严监管强监管趋势非常明显。

  在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看来,当前,经济、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保证金融安全非常重要。因此,严监管将会继续。

  “预计下一阶段强监管、严监管的总体态势不会改变,金融监管总局多次强调,监管要‘长牙带刺’,预计监管处罚力度会持续加大。”王德明也表示。

  25家次机构领百万罚单

  2023年,被罚百万元以上的保险机构总公司或保险机构分公司合计达25家次,远超2022年的15家次。

  2023年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罚单涉及的保险机构既包括头部险企,也包括中小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如太保财险、复星保德信人寿、中路财险、长安责任保险、诚泰财险、华海财险、杭州鹏利保险代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在2023年频频针对保险机构总公司作出处罚。比如,2023年9月,中路财险因个别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借用通道变相自行开展高风险领域投资、虚假承保非车险业务等,合计被罚款212万元。2023年12月,诚泰财险因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该公司合计被罚110万元。

  顶格处罚也并不鲜见。以终身禁业为例,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有12人收到保险业终身禁业处罚,另有1人被责令终身不得从事公估业务。

  顶格处罚常态化也体现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停业整顿、撤销任职资格、吊销业务许可证等方面。比如,永诚财险上海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等违规,被责令停止接受新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3个月。李某作为圣源祥保险代理贵阳分公司虚列费用的直接责任人,被撤销任职资格。河南众合汽车保险代理鹤壁分公司不仅因未按规定设立专门账簿等违规行为,总经理被撤销任职资格,还被责令停业整顿一年。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一幕幕重复上演,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常态化的顶格处罚有助于震慑保险公司,增强其合规经营意识,也能够通过惩罚违规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业严监管持续甚至进一步加强的背景下,保险业如不对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重视,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李文中表示,其中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中往往都隐含有金融风险;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大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会影响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对行业的长期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对保险公司来说,面临很大的合规风险管理的压力。”王德明基于此表示,一是监管处罚风险,对公司的监管评级、资质审批等有直接影响,二是监管强调双罚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处罚风险加大,三是还要面临公司内部问责的压力。

  新老问题如何一并告别

  虚列费用、给予合同以外利益、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或费率、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一直以来,保险业的被罚原因易藏匿在销售与理赔、内控与合规、财务业务数据在内的领域。

  对于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常见的违规行为,缘何屡禁屡犯,李文中表示,首先,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或然性,风险可能被掩盖,也给保险机构之间的过度竞争带来了可能。其次,保险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竞争更加激烈,有些市场竞争力不强的机构只能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来争抢业务。再次,保险机构内部的业绩考核方案和标准没有能够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致使一些部门和人员为业绩而违法违规。

  王德明也表示,当前保险业合规经营压力非常大,根源还在于市场竞争处于初级阶段,产品同质化,主要还是价格、手续费等的竞争。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等问题背后往往也是违规支付手续费问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与返佣等问题联系在一起,这类市场痼疾难以根治,根源还在于保险产品、服务等缺乏差异化。

  除了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跨区域承保、许可证丢失等常见的违规行为,2023年,保险资金运用、银保渠道费用等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比如处罚的原因包括,备案前开展境内外股权投资;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部分投保人不符合监管规定中的年龄要求且未人工核保等。

  那么,针对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所抬头”的违规行为,保险机构下一步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避免?李文中表示,保险机构要减少违法违规行为,首先,需要加强合规教育与管理,提升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素质。其次,保险机构要根据行业和自身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优化业绩考核方案和标准。再次,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王德明也表示,对于保险机构来说,需要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一方面,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及合规风险管理,对提供虚假的报告、违规支付手续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等数量占比高的违规行为予以防范和管控;另一方面,长远来看,需要加快转变经营方式,从产品、服务的多样性入手,满足多样性市场需求,不再仅仅是价格手续费的竞争。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