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1:53:39 来源: sp20241124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26日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数据化实战优势,着力构建保险犯罪领域“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探索完善金融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应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新变化新趋势,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综合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牢记责任担当、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国家战略大局和金融工作、公安工作全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险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变异性和作案主体职业化、团伙化的新特点新趋势,以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更加坚定有力的行动,迅速掀起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猛烈攻势。要突出打击重点、形成对保险诈骗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关注重点领域和新型犯罪手段,凝聚行政稽查和刑事侦查合力,集中力量“破大案、打团伙、断链条、摧网络”。要强化数据支撑、探索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新模式,采用“集中筛查、上下联动、各地自查”相结合方式排查发现、关联串并案件线索,搭建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数据“集结站”。要密切部门协作,创新建立“公安、监管、行业、机构”四位一体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优化保险领域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专项打击和保险诈骗违法犯罪综合整治。
会议要求,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专项打击。要突出打击重点,针对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力量集中攻坚。要推动大数据赋能反欺诈工作,深入挖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警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要深化工作协同,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一体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2021年至今,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责编:梁秋坪、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