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3:54:00 来源: sp20241206
2023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港仲”)共受理281起仲裁案件,其中75.1%为国际仲裁,受理的仲裁案件争议金额总额达12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今年截至6月7日,港仲受理仲裁案件147起,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在2021年一项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香港再次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第三名,港仲也再次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机构第三名。
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事人为什么会选择香港仲裁?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有哪些优势?针对这些问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主席袁国强作出解答。
“选择到香港仲裁一定是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决定。”袁国强说,无论是受理案件的数量还是平均每个案件的争议金额都显示出,香港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国际化程度和受欢迎程度仍然很高。
谈及香港的优势,袁国强表示,“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保留了香港普通法体系,使香港成为世界上唯一的汉英双语普通法体系的司法管辖区。“我们的法律是用中英文起草的,法庭诉讼可以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对于国际商界来说,他们熟悉我们的语言,看到我们的法律、法院判决还有相关法律文件时,在理解我们的制度方面不会有困难。”袁国强说,“这会增强他们选择香港进行仲裁的信心。”
香港目前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亚洲事务办公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等八家主要仲裁机构。“如果把香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香港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不像其他司法管辖区那样只有一家机构。”袁国强说,“在香港,你有选择的余地。”
在执行方面,袁国强提到,香港作出的裁决可以在150多个司法管辖区执行,与内地也有类似的安排。1999年,内地与香港签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并于2020年作出修订。袁国强说:“一直以来,内地法院在执行香港作出的裁决方面是非常合作和高效的。”
2019年,最高法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允许香港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以更加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2019年10月《安排》颁行至2023年底,港仲共处理105例保全申请,并获悉内地法院裁定准许保全金额达158亿人民币。“这一合作将香港仲裁的优势与内地的执行和临时保全措施结合起来,成为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独特优势。”袁国强说。
(光明日报记者 张文骁)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