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7:21:31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社 香港4月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9日表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3月1日推出以来,已接获双位数字申请以及逾1600宗查询,反映高净值人士对香港充满信心。
该署指出,接获的申请来自不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查询中约七成来自专业服务提供者,查询内容主要包括申请程序、申请资格及获许投资资产。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很高兴见到“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推出以来,获得良好反应,这反映出高净值人士对香港的营商环境充满信心,并对香港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感兴趣。特区政府将继续推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竞争力,令该计划的吸引力持续提升。
按“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规定,投资推广署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入境事务处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
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