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3:04:40 来源: sp20241206
作者:曹璐 ▪ 王方然
“最近我们陆续被叫去录口供。”在电话里,戴明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他投资的私募机构实控人,已经跑路一个多月,但投资追偿仍没有取得太多进展。
戴明是今年11月跑路的私募洛克资本投资人。面对眼下无法拿回的资金,一些投资人尝试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搜索洛克资本高管的蛛丝马迹,但也没有多少收获。
与洛克资本类似的私募爆雷事件,此前已非罕见,手法上也存在不少共性。根据第一财经调查,在最初的募集环节,就开始模糊私募概念、降低门槛误导非合格投资者;实际购买的产品存在明股实债、资金无监管、备少募多等诸多问题,都已屡屡出现。此外,跨区域、异地办公更进一步放大了其存在的风险。
针对风险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监管也陆续出手。今年5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正式施行,明确了私募基金法人或高管工作经验年限;9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分类监管原则,并加强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募投运作的监管及处罚力度。12月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则对私募基金嵌套的投资层级、托管原则、整改措施作出了最新要求与规定。
模糊宣传、降低投资者门槛
戴明最初购买洛克资本的产品,还是2019年的事情。她回忆,对方业务员告诉她,这是风险较小的“固收产品”。而在她既有认知中,固收产品类似于银行理财,收益相对稳定,每期都能及时兑付。
实控人张颖豪此次跑路前,洛克资本的固收产品也大体如此,每个周期按约准时兑付收益,年化收益率在7%~14%不等。多名投资者提供信息显示,镂刻资本业务员在进行产品宣传介绍时,均使用统一话术口径,固收类产品被描述为“低风险”、“稳健回报”,股权类产品则被描述为“有更高的回报”,但却未详细告知这些产品实际存在的风险。
有意在宣传上模糊产品类型的同时,洛克资本也主动降低投资者门槛,吸纳了大量不合规的投资者。投资人提供的一份固收类产品图显示,一个名为“洛神系列中稳健系列银行低风险项目”的产品,投资门槛是10万元起、学校类固收项目则30万元起,每10万递增;政府采购保证金项目及汽车供应链项目则为50万元起。
一名资深私募人士对记者表示,一般而言私募投资风险较大,对投资者的门槛较高。洛克资本这种低门槛投资方式,完全违背了投资门槛的限制,将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公众投资者卷入其中,损害投资者权益。
此前,监管方面对私募基金投资者门槛有严格限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证监会近期出台的《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这一标准。对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缴金额,从原来的不低于100万元,提高至不低于300万元。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违反上述监管规定、误导不合格投资者投资的同时,洛克资本的销售人员还会设置“阶梯利率”,鼓励投资人加码投资。一名投资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名为“洛成”的产品中,起始资金10万元的预期年化利率为6.5%,而100万元以上的年化利率则为7.5%。该投资人说,有很多想获取更高收益的投资者,会选择采取“凑份子”或者借贷的方式,“加杠杆”进行投资。
另一名投资人赵明此前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此前已抵押自家的房、车,贷款购买洛克资本的产品。洛克资本的业务员甚至会建议并提供银行贷款渠道,鼓励投资者持续“加码”。
产品处于监管真空
漏洞重重的“揽客”模式背后,洛克资本的产品也有诸多存疑之处。
中基协官网显示,洛克资本旗下的深圳前海洛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洛金基金”)共成立了16只私募基金,其中2016年至2018年成立的3只私募产品有托管机构,目前这些产品均已清算;在2020年至2022年成立的产品均无托管机构。
而2020年至2022年成立的产品,部分产品已签订无托管协议。投资人方生提供的一份无托管协议明确提出,该产品处于无托管状态,并规定了保障基金安全的财产措施。
而更多的投资人提供的合同条款,甚至根本未涉及托管事项,处于托管“真空”状态,即既没有托管,也没有签订无托管相关协议。
而这种状态显然不符合监管规定。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根据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财产应当由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财产不进行托管的,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近期,证监会发布的《意见稿》中也强化基金托管方面的监管,其中要求投资于单一标的的专项基金也必须托管。
除托管暗藏玄机外,洛克资本在备案方面也不合规,存在备少募多的情况。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洛克资本名下的洛金基金,仅有12只存续产品在中基协备案,而其所谓的“固收类“产品基本都未在中基协上备案。据投资者公开信息估算,洛克资本未兑现的12亿资金中,未备案的“固收类”产品金额约为8亿元,占比过半。
一名业内人士说,一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前,需要到协会进行登记后才能进行募集,募集完成以后需要在限定日期内到协会办理基金产品备案。但部分私募机构却往往通过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各种手段,利用投资者对“登记备案”法律属性的误解进行不当增信,极具欺骗性。
戴明也回忆,初次购买产品时,业务员会展示公司在中基协的备案信息以增加可信度。但等该公司爆雷后查询时,才发现洛克资本在中基协上备案的产品中,并没有自己购买的那款固收产品。“这是私募爆雷中最常见的套路,发一两支合规产品,剩下的全都是自己募集,不做任何备案公示。”另一位私募从业人士指出。
涉“明股实债”
为何洛克资本要通过各种方式试图绕开监管限制?或与其背后产品涉明股实债有关。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多份出资证明书、合同显示,投资人在洛克资本的投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率在6%至10.5%不等,另一类是股权投资,收益可达到20%以上。部分产品甚至会在合同中注明其所承诺的高额收益。
但洛克资本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标题大多为“某某公司”合伙协议。例如东莞聚尚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在“固收产品”包装、承诺高额收益背后,资金实际流向了股权合伙企业。
广东涵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炜此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分析,上述协议虽然名为合伙协议,但却没有明确投资人的具体享有合伙企业的份额,同时又向投资人承诺了按照固定利率定期支付固定收益,属于典型的“明股实债”合同。
记者查阅多份合同的账户名称发现,上述涉及的多家相关公司,并未给投资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深圳洛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穿透股权结构后,公司的合伙人仅为刘俊峰一人。
对此,陈炜分析称,投资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支付了对应的投资款,合伙企业却未能给投资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属于未能履行其基本的合同义务,但却按照协议承诺的固定收益部分支付了部分投资款,表明合伙企业履行的实际上也是借贷的支付利息义务。
如何判断究竟是股权投资还是“明股实债”?“有个最核心的标准,投资有风险,这里的风险在股权投资中,即是投资本金会面临市场波动和未知经营风险。”陈炜告诉记者,股权投资除对赌条款外,一般的股权投资是不会对收益做承诺的,尤其是每月或者每年固定收益的方式。
而此前监管对私募基金明股实债问题有明确“禁令”。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
异地经营问题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除虚假宣传诱导不合规投资者、产品问题重重外,洛克资本等爆雷私募,大多存在异地经营问题,即注册地与办公地不在同一证监局辖区的情况。
中基协官网数据显示,洛克资本名下洛金基金的注册地是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但据某招聘网站信息,洛克资本在深圳、东莞均有实际办公点。记者曾于11月16日和21日分别前往两地,证实确有办公地点,但事发后已“人去楼空”。
而实际洛克资本的经营地域范围更广。“洛克资本的产品销售范围基本是取决于业务员的活动范围,在多地都有销售。”湖南投资人李冬告诉记者,洛克资本此次维权受害者遍布东莞、上海、广州、湖南各地。
根据多位异地投资者口述,大致可勾勒出洛克资本异地销售的两种模式:一种是线上拓客,由东莞、深圳等地的业务员通过线上关系网络拓客。一名在上海的投资者告诉记者,虽然洛克宣称在上海有办公地点,但她购买产品主要还是通过东莞当地业务员,一般是线上联系转款、远程寄送合同。
另一种是线下点对点拓客。李冬介绍,自己从2016年起从洛克资本在湖南的一名业务员手中购买产品,目前家里累计购买金额达到400余万元。基本都由该名业务员带合同上门签字。“听这名业务员说也在当地成立一家咨询公司,用于约见客户,销售洛克资本的产品。”李冬说。不过记者按照受访人提供的业务员名称,并未查到其名下的咨询公司。
事实上,异地经营状态在私募行业并不少见。Choice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共有超过2.5万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有近4300家公司的注册地、办公地不在同一个省市。约有三分之二的公司将办公地址设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许多私募基金密集注册在北京房山、杭州玉皇山南、嘉兴南湖、宁波慈城、深圳前海等地。例如,洛金基金的注册地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同时还注册有1672家私募基金公司。其中485家实际经营地不在深圳,属于异地经营。
私募基金异地经营有其历史原因。一位异地经营的私募基金人士介绍,此前一方面,私募机构出于享受政策优惠、税收筹划等目的,在各地基金小镇纷纷注册。另一方面,为了吸引并留住专业人士,解决员工社保等问题,会把主要经营地点设于北上广深等人才聚集地。
他进一步表示,“如果把注册地迁到一线城市(办公地),那成本、注册难度都很高;若把员工带到注册地或在当地组建团队,那也很难开展。”
此前,证监会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曾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作出了属地展业的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不过目前尚未实际落地。
有私募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分离导致的问题很多,例如给各地证监局可能会因私募基金异地展业带来监管及执法困扰。此外,异地经营、设置多个分支机构也容易产生私募基金产品之间相互嵌套等问题,由于分支机构位于不同辖区,监管穿透相对困难。
陈炜也告诉记者,实际办公地监管机关虽然从地理位置上更便捷,但通常没有管辖权限;而注册地监管机关虽然具备管辖权限,但在实际执法中存在异地的问题,导致执法难度增加,从而在机构发生异常或者问题时,监管机构难以及时介入监管,出现监管的短暂空白。
行业加速优化
随着洛克资本跑路事件、华软新动力踩雷事件持续发酵,私募基金行业未来将如何发展?在业内看来,行业加速出清或是大势所趋。
近期,私募基金监管从严持续推进。11月24日晚,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已对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私募机构立案调查,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业内普遍预期,私募机构将迎来更严监管,私募行业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持续出清。
稍早前的今年5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正式施行;9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分类监管原则,同时加强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募投运作的监管及处罚力度。12月《意见稿》则对私募基金嵌套的投资层级、托管原则、整改措施做出了最新要求与规定。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场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17万家,管理基金规模达20.61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8477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则有12952家。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行业规模扩大,私募基金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模式快速迭代,也对监管方提出了更高要求。
监管严防违规漏洞下,近期私募基金领域已出现“洗牌”迹象。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已注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达1586家,已超过2022年全年的注销机构数量,其中八成为协会依规注销。今年5月以来,新登记股权类管理人数量继续下滑,2023年前三季度共255家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不及去年同期的五成。
此外,募、投、退也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股权投资市场的投资数量为6510起,同比下滑25.9%,募集资金合计达13521.53亿元,同比下降20.2%;退出数量为2251笔,同比下滑35.8%。
(戴明、赵明、李冬均为化名)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