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

发布时间:2024-12-01 00:20:17 来源: sp20241201

  出台制度文件 开展监督检查 设立中央厨房

  多部门联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墙

  校园供餐体量巨大、用餐群体敏感、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社会关注程度高,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好事。

  民心所向即为工作导向。为扎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拓宽制度建设维度,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协商联合监督检查

  开展整治专项行动

  四部门在《通知》中强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今年9月至少要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着力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要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评价退出机制,定期公示有关情况。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通知》指出,学校食堂要合理布局各环节流程,设置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定期开展“三防”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环节操作,保障餐具用具洁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拓宽制度建设维度,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3年12月起,在国务院食安办指导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今年6月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现并整改问题48.5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2万件,责令停产停业85家,吊销许可证6家,取缔无证经营14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家,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得到稳步提升。

  此外,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以“防鼠”设备设施配备等具体工作为抓手,坚持“严”的主基调,综合施策,开展假期学校食堂“防鼠”等设备设施维护和改造、出台有害生物防制指引、拍摄科普短片、购买第三方市场化专业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指导,学校食堂防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制度文件800多个,制修订法规规范和标准80余个,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1000多件;指导学校制修订学校食品安全岗位管理职责,优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招投标采购和退出机制,发布行业自律公开倡议,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出台学校食堂信用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对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学生餐领域坚决出清。

  健全防控风险机制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线长,监管难度可想而知。

  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这些规定,尽管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但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师生家长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尤其是2023年下半年,部分地方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此,今年7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各地健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

  《指导意见》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针对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大宗食材采购、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严格承包经营行为管理、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

  同时,对于除了学校之外各方的责任,《指导意见》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明确要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压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压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加强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责任,组织专家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并提出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加强技术层面的迭代升级;要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借鉴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食品安全诉求;要健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社会参与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制定统一餐饮规定

  探索设立中央厨房

  当前,全国各地对学校提供餐饮的规定并不统一,有些地区要求中小学校设有食堂。但并非每所学校都有条件和能力自建食堂,尤其很多在城市城区的小学、初中,由于用地紧张等原因,无法开设厨房及食堂。再加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硬件及卫生条件要求较高,达到相应指标需要投入很多,建设并运营起一所学校自建食堂并不容易。

  为此,在成本、卫生、监督等综合因素考量下,自建食堂正在逐渐“失宠”。在国家政策推动下,通过“中央厨房”配餐,解决学生吃饭问题正成为越来越多学校的新选择。

  2020年,教育部印发《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提到要完善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库房储存、物流配送、生产加工到成品销售的全链条节约管理,实现食材配比有效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设立中央厨房、中央库房,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的高效管理。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中国饭店协会获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饭店协会牵头制定的首批中央厨房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中央厨房包括选址布局等硬件方面和经营加工等管理方面的标准化将有据可依。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对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品控质检、统一包装、储藏储存、配送、信息处理的场所,中央厨房依托集中采购、集中加工、集中配送的方式,正在成为餐饮业现代化转型的新趋势。本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对于提升餐饮生产效率、提高原料利用率、减少食品浪费、强化食品安全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分析认为,中央厨房最大的好处就是通过集中规模采购、集约生产来实现菜品的质优价廉,在需求量增大的情况下,采购量增长相当可观。更重要的是,通过集约化、标准化的操作模式,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意见,保障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因此,要让中央厨房运营机制真正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除了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外,还需要学校在中央厨房配餐上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公开透明化。”高秦伟说。(法治日报 记者 万静)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