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6:57:04 来源: sp20241109
期末考招聘考,号称花钱就能得高分
记者调查助考乱象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帮公共选修课考试,包满绩(绩点,多所高校对学生评价的方式),时间地点价格私聊”“帮忙找题目,有意者私聊”……近日,来自重庆某高校的大学生刘芳(化名)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一些群聊中有“助考中介”的身影出现。
“花钱就能买满绩,这对认真学习、参加考试的学生太不公平了!”刘芳说,一些学校的公共选修课考试,往往采取开卷等方式进行,不会查验身份信息,催生出了“助考服务”。
所谓“助考服务”,就是由“助考中介”分别对接“枪手”和考生,“枪手”通过各种手段帮助考生作弊,保证考生可以获得高分。记者调查发现,“助考中介”不仅出现在大学期末考试中,甚至还出现在英语四六级考试、企业招聘考试中。“助考中介”使用行业黑话,号称在考前、考中都可以进行服务,成为“隐秘的角落”。
受访专家认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会涉嫌构成代替考试罪。若“助考中介”涉及的是大学期末考试、企业招聘考试等,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其他犯罪。网络运营者有义务对“助考中介”的商业信息进行事先审查,通过关键词搜索和定位技术屏蔽此类信息,受理用户投诉后应及时处理。
助考中介称“控分包过”
据刘芳介绍,绩点分为4分制和5分制,不同学校绩点换算标准或有不同。不少有出国读研打算的同学,会在大三下学期之前将绩点“刷”高。如果自己成绩太差,有人干脆请人“助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联系了几名“助考中介”,对方称,初高中物理化学考试、大学期末考试都能做,费用在100元至1000元不等,具体会根据学校和科目划分不同价格。
这些“助考中介”大多宣称自己是在校学生,比如有中介自我介绍称,“本人是985高校的研究生,大学学习非常好,可以帮你‘控分包过’”。
“若助考行为涉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则该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告诉记者,即便在日常期末考试、平时测验中找人替考,被替考者也可能面临开除学籍处分,不仅会导致无法继续学业,相关记录也会呈现在档案中,对其日后就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代替他人参加学校期末考试,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形,若高校报案,替考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即使高校未报警,也可能通报替考者所在单位,由单位给予处分。”岳强说。
“如果助考者本人也是高校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可以对该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全军说。
除了期末考试,有“助考中介”称还可以助力英语四六级等国家考试。当记者向其中一名中介咨询四六级考试时,对方称可以线下操作,600元一次。
记者发现,这些“助考中介”的业务范围非常广,还延伸到了企业招聘考试。
“××电网、××银行……需要笔试、面试全部备考资料的滴1直接发!”这是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银行笔试”的关键词后,看到的一条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不少企事业单位的笔试多为线上进行,有商家便在网络平台发布“高分包过”“考试援助”广告,诱导考生购买相关业务。此外,还会在主页备注“互关后私信”,诱导考生“上钩”。
“如果员工通过作弊入职,属于以欺诈方式使企业在陷入错误认知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校逢说。
为躲审查用暗语沟通
为躲避平台审查,“助考中介”有着自己的行业黑话。比如把线上笔试称为“车”,把提供“助考服务”称为“上车”。
记者在电商平台输入“考试助力”“课程辅导”等关键词后,发现有不少商家打着“辅导培训”的旗号,暗卖付费“助考服务”。在对应的商品详情页,部分商家会使用“代”的拼音暗指“助考服务”,在商品描述上使用的也都是“助力上岸”“笔试三对一辅导”等表述。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随机进入一家有相关服务的电商,使用上述“暗语”向对方私聊“咨询助力”后,客服就会提供进一步联系的社交媒体号。通过进一步联系,上述商家表示“国企央企、银行、券商、互联网企业的线上考试都可以助力,价格因企业和考试时间会有所不同”。
据介绍,银行线上考试助考价格一般在1500元至2000元,烟草系统价格则在2000元以上。记者观察其中一名“助考中介”的朋友圈发现,自2023年12月以来,其一共发布了18家招聘单位的“上车”信息,内容大都是“××都可约”“××要上车的抓紧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助考服务”的作弊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考前透题,卖家称会在考前一晚准时发送原题和答案,绝对保证高分通过。二是考中助力,由助考机构安排专人进入考场拍摄试卷,等候在作弊群中的“枪手”会在开考后同步把题目和答案发给考生,如果是线上笔试,则由考生自己拍摄试卷发给商家。三是线上远程助力,商家会提供特定的插件,通过屏幕共享帮助考生答题。
据一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很多招聘单位为了考试公平和防止作弊,都会在网络远程考试中设置监控后台,目的就是为了监控是否有屏幕共享软件。有的考试还会要求考生设置双机位,确保能够看到考生本人、书桌书面和大部分考试环境。
对于这样的监管手段,一名中介向记者保证:“事业单位我们都做过!都有后台监控,没用的,要是这点都解决不了我们还做啥?”
记者进一步询问中介后得知,每个考试平台的规则不一样,因此不同考试平台所用的远程操作软件也各不相同,这些软件都是助考机构花钱请软件公司做的,只有购买“助考服务”的考生才可以获得下载渠道。除了用特定软件躲避后台监管外,商家也会“教授”考生双机位作弊的技巧,包括如何调整电脑高度、第二视角的摄像头角度、作弊手机的位置等。
整治乱象需多方合力
针对考试作弊,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尽管企业招聘考试通常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指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助考中介”已落入法网。2023年10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等人组织考生考试作弊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杜某某等人在2021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和考试中,在考点附近安置信号发射装置、制作及发送答案,帮助考生作弊。最终,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张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5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在苗全军看来,面对试图“走捷径”的考生,招聘方通常会多次强调杜绝任何作弊行为,但是线上考试环境相对宽松,求职者作弊成功机会大、成本较低,通过入职考试有可能获得不菲的收益,所以很多人甘愿冒险,这种情形一旦被查实,将被取消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如果招聘方取得证据并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考生还将因扰乱考试秩序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
针对“助考中介”乱象,受访者建议,招聘企业、平台和有关部门应从监管、技术等多角度共同发力,整治替考、助考舞弊行为。
对于“助考中介”所在的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刘校逢认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因此,如果商家借助网络平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平台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招聘助考’‘大学生期末考试助考’这类违法信息,网络运营者有义务进行事先审查,应当通过关键词搜索和定位技术屏蔽此类信息或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删除清理。一旦发现用户发布了此类信息,应当立即采取消除信息、防止扩散的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苗全军说。
“组织考试的单位或学校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防范‘助考中介’,不断提升和更新相关技术,开发更高安全系数的监管方式。”刘校逢说。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敏建议,要想遏制“助考中介”,一方面,需要线下招聘模式的回归,加强考场电子产品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考生身份的核实。另一方面,平台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提高商家准入门槛、加强资质内容审查监管,杜绝“助考类”信息在平台的传播。
在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蔡斐看来,整治“助考中介”,归根到底是要从源头对考试主体加强诚信教育。“只有从需求侧抑制住助考、替考的冲动,才不会有网络上的舞弊服务。”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刘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