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重新修订《金融体系法律制度》11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4-11-30 09:00:01 来源: sp20241130

人民网澳门10 月31日电 (记者富子梅)为配合澳门特区发展现代金融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优化金融市场环境,澳门特区政府结合监管实践经验、业界意见,以及国际组织提倡的标准,重新订定的《金融体系法律制度》2023年7月31日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据介绍,《金融体系法律制度》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

——优化牌照制度配合金融业发展。在金融机构牌照种类方面预留发展空间,并引入“有限制业务银行”牌照类型,增加银行牌照制度的灵活性;就金融科技项目的试行设立临时许可制度,以促进创新科技在金融业务的应用。

——完善监管要求及加强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根据银行监管的国际准则,调整信用机构的谨慎规则;提升信用机构管理机关及监察机关的适当资格要求及责任,强化信用机构的有效管治。

——优化行政程序。简化债券公开发行程序,由原本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以配合债券市场发展。

——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罚。提高未经许可接受公众存款或其他应偿还款项罪行的刑罚;增设法人的刑事责任。

澳门特区金融管理局表示,相信随着新法律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优化澳门金融市场的营运环境,为澳门金融业奠定稳健的发展基础。同时,贯彻国际监管准则,加强金融业的抗风险能力。

(责编:王禹蘅、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