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3:20:09 来源: sp20241109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王炳南
今年5月中旬,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调研组围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开展调研。调研中,我们先后赴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了解实情,摸清情况,积极协商议政。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高质量发展对高水平开放、高水平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劲动力。为此建议: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扩大自主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在短板领域优化制度开放供给,在优势领域开展制度开放竞争,在前沿领域加强制度开放合作。
高标准打造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钱克明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门部署。为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建议:
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创新招商模式,拓展招商渠道,健全常态化、多层次招商机制;持续加大对欧美日韩及中东地区等重点地区的引资力度;针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和供应链关键企业,加强精准招商。
出台更有竞争力的引资政策。积极应对国际引资竞争,研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对“卡脖子”难题攻关力度、对“新赛道”高技术领域企业支持力度,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适用优惠政策。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制定涉企政策应充分征求各类企业意见,发布时把握好时度效,并同步开展宣传解读,及时出台配套细则,稳定外商投资预期;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对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及时做出反应。
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动电信、医疗等领域开放。全面清理各类隐性准入壁垒,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增强服务贸易创新动能
全国政协常委 司马红
针对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建议:
加大制度供给,提高开放协同度。对外,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统揽,进一步探索缩减负面清单条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内,落实WTO服务贸易国内规制谈判协定,在服务业开放准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许可等。
加快数字化进程,促进提质升级。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完善数据确权、交易、应用等流通规则,提高数字平台监管能力。发展数据服务、数字金融、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标准制定及衔接,参与全球治理。加快优势标准“走出去”,在新兴产业及贸易领域,提出有中国优势的标准;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推动我国建筑、运输等服务贸易标准“走出去”。促进国际标准衔接,在绿色金融等领域推动国内外标准衔接。
打造创新合作平台,拓宽国际“朋友圈”。推动形成有统筹、有侧重的全国服务贸易开放格局。选取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对特定国别、特定领域开展合作探索。
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我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全国政协委员 王昌林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这对促进我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支持企业有序“走出去”。支持企业主动抱团走向东盟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建立区域生产分工合作体系,提升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
加大“引进来”力度。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加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着力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大跨国公司、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引进力度,在国内与跨国企业等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
加快推进对外开放“新特区”建设,重塑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建设服务业开放“新特区”,积极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新特区”,推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
高度重视新形势新背景下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 陈小平
近年来,通过政策支撑、试点建设等举措,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建议:
加快政策工具落地,提振国内需求,稳住国内基本盘。创新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体系。将扩消费的政策重点放在就业和收入分配上,以收入和就业的稳定带动消费。
坚定不移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挖掘国际市场潜力。统筹做好经济外交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企业打开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创造更好环境。持续做好对企业拓市场增订单的实质性支持,积极用好外贸综合服务功能。
优化服务生态体系,提升内外贸顺滑切换能力。高水平谋划国际经贸网络体系建设,建设具有主动权的国际经贸网络。推动国内国外教育联动、产教融合,培养外国留学生+国际化本土人才。鼓励发挥商协会、平台企业的全生态服务功能。
精准发挥政策作用,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引导。强化对外贸企业转内销的政策引导支持。探索强化国内市场信保服务,为企业开拓国内新客户提供更便捷支持。持续提升供应链金融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
巩固和扩大我国锂电池产业竞争优势
全国政协委员 曾毓群
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新领域新赛道,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挑战,各国均围绕产业链本土化、关键矿产资源获取等展开激烈竞争。建议:
强化统筹协调。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企业有序“出海”。同时,加强国际标准对接,推动国内、国际规则互认。
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系,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布局。持续优化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加速对外投资项目审批;支持企业寻找海外合作伙伴,开展合资、技术授权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各主管部门利用专业优势,对境外投资项目统筹强化商务、财政、投资、产业等协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一线窗口作用,积极对话和协调海外机构支持中资企业发展经营。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 南存辉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建议: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通过数字技术手段,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丰富贸易支付结算的渠道和工具,提升外汇业务办理和资金结算的效率。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健全法律保护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国别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推动签订和升级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建设耗时短、执行易、成本低的商事调解及配套执行制度,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保障。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与标准制定。拓展与共建国家在规则、标准、理念等多维度的协调合作,引导国际“行业减排”的碳价机制建设,加快与相关领域碳抵消及减排机制的对接。加强与共建国家绿色能源规划与政策衔接。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统筹各种金融机构的资源,加大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运用股权、债权、基金等市场化工具,打造多层次的投融资平台,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
打造更多国家名片和金字招牌
全国政协委员 孙永才
结合前期参加专题调研和企业国际化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聚焦全面打造世界一流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走出去”统筹协调联动机制。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投、建、管、运等不同行业合作共赢协同机制,加快推动我国项目全系统、全要素、全产业链“走出去”,努力打造更多世界一流品牌。
聚焦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制定能力。进一步引导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变革,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深入开展标准化研究,加大关键技术国际标准化研究力度,争取形成更多行业规则和国际标准,带动产品、技术、服务、资本、管理更高质量“走出去”,以中国标准擦亮中国品牌,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持续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地区开放高地
全国政协委员 张 健
为持续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促开放。国家层面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能源布局、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帮助内陆地区降低用能用电、综合物流等运营成本。内陆地区尤其要加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工作,增强内陆地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拓展贸易环境促开放。内陆地区开放要用好自贸试验区、国际陆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博览会等,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力支持内陆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对接,把内陆产业、能源优势与沿海渠道、政策优势结合起来,共同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
提升人文环境促开放。国家层面加大支持引导,帮助内陆地区挖掘文化资源,加大“文化+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力度,增强文化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
改善生态环境促开放。国家层面指导支持内陆地区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优势厚植发展优势。
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 胡 伟
新业态发展对外贸增长有着重要作用。建议:
完善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相互间有效衔接。研究调整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和个人限值限额。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城市,增加药品种类。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可行性研究。完善跨境电商退货措施。明确海外仓认证标准,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市场采购试点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完善地方外贸考核机制。强化市场采购出口监管,健全综合治理体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部门间联合监管。
加快更新和扩大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完善保税维修试点核批会商机制,细化准入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建立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综保区政策优势,进一步明确保税再制造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支持高端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业务,并探索在区外开展试点。
健全部门间联合监管、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作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推动跨境数据流动
全国政协委员 张 琦
针对当前数据跨境流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在规则方面,建设规则智库网络,推动将数据跨境风险从对企业的单点评估改为行业综合评估,支持在临港新片区等自贸试验区开展与国际经贸规则充分衔接的数据流动规则创新和压力测试。
在基础设施方面,利用好市场力量建设新型海底光缆和登陆站;支持上海等地布局离岸数据中心,探索建立跨国企业内部数据便捷跨境的“绿色通道”机制。
在法治保障方面,健全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及“监管沙盒”等机制,建立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数据跨境法律框架。
在实施路径方面,建议做好“内到外、外到内、外到外、内到内”的有机统筹,支持上海、海南等地在金融、制造、贸易、航运等场景深化数据国际合作,探索建立海外工作站协作网络,发挥好部分先行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功能型平台作用,发挥服务内地、连接海外的支点功能,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
以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志刚
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应有之义,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有力支撑。建议:
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快实施有针对性的国别合作战略。拓宽政府和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渠道,进一步夯实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伙伴关系。
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体系。利用国家科技计划的开放与大型科研基础设施的共享,不断吸引全球一流人才来华开展科研合作。
以更大力度吸引汇聚全球高层次人才。聚焦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扩大科研岗位全球招聘改革试点。吸引更多有志于报效国家的留学生回国工作。
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引领力。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加强全球科技公共物品的供给。前瞻谋划和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与各国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
做好自贸试验区往前走的三篇文章
全国政协常委 周汉民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要做好三篇文章,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做好机制性授权的文章。建议探索构建自贸试验区版本的改革授权清单,定期对改革突破进行清单式的批量授权,由部委对授权推进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更好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边境后管理等方面加大探索。
做好战略联动的文章。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规则,尽快推出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在金融、航运、汽车、生物医药等企业需求强烈且已有正面清单的领域先行先试。
做好法治引领的文章。建议更好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对改革的保障作用,支持上海大胆探索。适时启动自贸试验区法的研究工作。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 余 斌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积极应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加强与国际规则衔接。充分研判新评估体系中哪些标准难以适用,哪些标准可以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切口,在实践中加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同时,加强双向沟通,最大限度获得认可支持。
聚焦企业满意度差的突出问题及时改进。针对当前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先推进解决,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大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工作力度。专项清理各地对外资企业准入设置不合理审批条件、变相提高门槛和准入后非国民待遇等做法。加快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
以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稳预期提信心。及时出台高水平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文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法规。特别是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加强对基层行政监管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
为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安全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 杨明杰
统筹开放与安全,为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安全基础。建议:
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对内,提升涉外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关工作和制度体系。对外,积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对话沟通、管控分歧,推动交流合作,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合作并形成稳定机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
提高涉外法治建设水平。根据现实需要尽快补足相关领域立法短板,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丰富完善我国涉外法律体系。加强国际合作,建立涉及更多领域的国际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用好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加大相关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平正义的国际法律治理体系。用健全的涉外法治体系护航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高应对新型风险能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各方力量,持续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发展差距,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智慧中国、数字中国,通过做强自身去提升应对新型风险的能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工作。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06日 15 版)
(责编:袁勃、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