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7:28:22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北京5月17日电 (尹倩芸)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负责人邸东辉17日透露,2013年到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从423亿元增加到1091亿元,累计投入7900亿元。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已于日前公布。根据条例内容,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纵向补偿。邸东辉提到,中央财政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了关键作用。
据他介绍,财政部同步推进综合补偿和分类补偿。综合补偿主要通过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引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生态环境重要地区从整体上提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分类补偿方面,主要通过中央财政一系列转移支付资金,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生态要素开展保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
他表示,这几年中央财政补偿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从2015年的130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257亿元,基本翻了一番。中央财政还积极支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资源管护。
他还提到,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强化对重点生态县域、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支持,并向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在内的地区倾斜,同时还将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也纳入支持范围。
同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结果与生态保护结果紧密挂钩。中央财政根据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实施考核奖惩,对评价结果变好的地区,在转移支付上给予奖励,对生态环境变差的地区,适当扣减转移支付资金,引导地方摒弃破坏环境的发展模式,调动地方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完) 【编辑:李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