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8 05:30:34 来源: sp20241228
本报讯 (记者李丹青)记者近日获悉,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办理纠纷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和法律政策不完整问题,人社部门汇聚多部门力量,探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劳动纠纷调解服务。近日,人社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
“我们探索在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地区,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特点优势,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司长王振麒说。
同时,通知提出规范有序开展一站式调解,明确受理范围,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帮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优化完善一站式调解流程,规定了现场调解、网络等渠道发来的调解申请的办理要求,明确一站式调解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促进调解协议的履行和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可以申请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的,引导当事人提出申请,进一步强化调解协议的执行力。经过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振麒说。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