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02:21:46 来源: sp20241101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温璐)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对冬季(2023年12月—2024年2月)及12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具体如下:
一、冬季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
当前已形成中等强度厄尔尼诺事件,预计将持续到明年春,厄尔尼诺可能导致全球气温偏高,极端天气趋多趋强,灾害复合链发风险加大。综合分析认为,今年冬季,我国前冬偏暖,后冬接近常年,南方降水偏多,北方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雪灾,南方地区可能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西南等地森林火险等级高;西南、西北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沿海海域灾害性海浪过程可能偏多;南方和西北地区地质灾害可能分散发生。
一是低温雨雪灾害风险。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我国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前冬偏暖,后冬接近常年,南方降水偏多;冬季后期(2024年1-2月)影响我国冷空气过程次数偏多。北方和青藏高原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雪灾,南方地区可能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性较小。
二是森林火灾风险。综合天气趋势、火灾规律和火源特征等因素,冬季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其中,广西西部、四川南部、贵州西南部、云南中北部等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高,西南部分地区局部时段可能出现极高火险等级。此外,四川西部、甘肃和宁夏草原区火险等级较高。
三是气象干旱风险。9月以来,云贵川渝等地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气象干旱阶段性发展,目前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和南部等地存在中等以上气象干旱。预计冬季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北部降水偏少,气温偏高,上述地区气象干旱发展可能性较大。
四是海洋灾害风险。受冷空气和冷空气与温带气旋配合影响,我国沿海可能出现1次灾害性温带风暴潮过程,12—15次4米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较近十年同期(11.6次)偏多。
五是地质灾害风险。浙江西部、安徽南部、福建西北部、江西东北部、湖北西部、湖南中部、广西中北部、重庆东部、云南西部、西藏东南部、甘肃东部、青海东部等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二、12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
综合分析认为,12月份,华东、华中等地存在低温雨雪灾害风险;华南、西南等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高;北方江河流凌、封河情况将进一步发展;灾害性海浪过程较常年略偏多;华东、中南、西南等局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一是低温雨雪灾害风险。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份全国大部气温较常年偏高,主要有3次冷空气过程,出现时间为上旬前期、中旬中期、下旬前期,强度中等到偏弱。华北南部、东北北部、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地区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存在阶段性低温雨雪灾害风险。
二是森林火灾风险。综合天气趋势、火灾规律和火源特征等因素,12月份北京北部、河北北部、山西东北部、福建南部、江西南部、山东中部、湖南南部、广东大部、广西大部、四川西部和南部、贵州西部和南部、云南东部和北部等地森林火险等级为较高危险,其中,广西西部、贵州西部、云南东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
三是凌汛风险。目前,黑龙江、嫩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干流已陆续出现流冰、封冻状态,黄河内蒙古河段于11月30日出现首封,首封日期较常年同期(12月3日)偏早3天。12月份,上述江河流凌、封河情况将进一步发展,黑龙江、嫩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河流将全线封冻,需密切监测,做好封河期各项防范准备工作,确保防凌安全。
四是海洋灾害风险。受冷空气和冷空气与温带气旋配合影响,我国沿海可能出现1次灾害性温带风暴潮过程,5—6次灾害性海浪过程,略高于常年同期。
五是地质灾害风险。浙江西部、安徽南部、江西东北部、湖北西部、湖南中部、重庆东部、西藏东南部等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此外,局地较强冷空气过程引发的低温、大风等可能影响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等局地电网线路安全;南方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电力设备设施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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