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4:07:27 来源: sp20241109
人社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规范培训机构办学,严禁以招生费等名义直接或变相买卖符合补贴条件的生源,以联合办学、培训合作等名义违规转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与参训人员串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
伴随经济转型升级,各行各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发迫切,一张职业技能证书在劳动力市场中意味着更强的竞争力。然而,并非所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都能帮助学员成功就业。有的主办方拼凑人数组织“兴趣式”培训、“滥竽充数式”培训牟利,有的通过虚假培训违规套补、造假骗补、冒领补贴、违规转包。更有甚者,巧立名目诱导学员办理“培训贷”,参训人员非但技能水平没提高,反而背上高额债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对违规技能培训并非没有处罚依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均有明文规定。但由于监管力量薄弱,违规培训机构仍然有机可乘。此次人社部提出将采取追回补贴资金、暂停招生、责令整改、移出目录、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责任等多种处理方式,同时明确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这有助于促进规范办学,扼住伸向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
为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我国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仅去年就有超1800万人次参与补贴性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超1200万人次。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不仅应加强补贴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管,为技能培训划红线、定底线,还要用好用足培训资源,帮助参训人员真正学以致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有效整治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乱象,还要注重增加培训证书含金量,不让“注水”培训占用有限社会资源和参训人员宝贵的时间精力。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应当聚焦“缺工”的先进制造业、养老服务业、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及各类创业指导等。聘请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承担授课任务,确保培训效果。同时,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的低效无效培训项目,也应及时移出指导目录,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为劳动者提供优质培训项目。
敖 蓉
(经济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