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1:30:35 来源: sp20241230
1月23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中国在推动国内人权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中国人民权利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建设的“主旨句”。与西方现代化是资产阶级主导的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不同,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鲜明特征,中国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面对人口规模巨大的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奋斗方向。2018年至2022年,中国年均保障低保人员4000万人以上、特困人员近500万人、临时救助人员1000万人次左右。中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以权利、机会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推动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各项权利。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真正的英雄,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建设者和根本依靠力量。中国恪守以民为本理念,强调人权主体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就是最有力的佐证。中国如期打赢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贡献。正如瑞士历史学家贝亚特·施耐德所言,中国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明成就之一,这一成就“使人们免于匮乏和恐惧的权利得到空前保障”,“中国可以说是世界上对这项人权实现得最好的国家”。
形成人权保护“中国范式”,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形态
人权保护“中国范式”是人类人权文明的“新序曲”。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篇章,人权文明是指在社会、政治、法律和文化等方面,对人权的尊重、保障和实现达到较高水平的社会状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奋斗,在汲取人类先进人权文明思想基础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成功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契合人民愿望、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人权保护的“中国范式”。
中国主张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应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强调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础上通过对话凝聚共识,加强文明交流互鉴,共同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中国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不仅重视不同文化间包容交流发展,提倡仁爱、人与人平等和谐相处,而且重视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国这一系列在文化与价值观、政治与治理观、经济与发展观等方面提出并形成的独具特色的人权主张和观点,既促进了人权的普遍化享有,又推动了人权的多样化实现。
人类人权文明是多样的,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人民诉求千差万别,世界上不存在定于一尊的人权保障模式。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人权理念主张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和人权事业建设的理性认识和科学总结,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是具有当代中国科学人权理论引领、坚实人权制度保障和强大人权实践伟力的成功之路,中国正走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康庄大道上。人权保护“中国范式”的科学性理论内涵、人民性立场观点和体系化话语表达,既为新时代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极大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形态。
采取系列举措,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
系列举措是中国人权态度的“注释语”。行动是最好的表态,落实是最有力的回答。中国历来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坚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的事业。中国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为使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致力于以行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立己达人、兼善天下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推动人权建设“路线图”变成“施工图”的同时,积极同人权高专办、人权特别机制、人权条约机构在内的联合国人权机制开展建设性交流与合作。自1990年以来,中国累计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相继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举办“南南人权论坛”“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等国际人权会议,不断为全球人权治理注入动力、生产灵感。
人人得享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理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只有各国人民都过上好日子,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人权才有基础。”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用行动守护全球人权保障的安全环境,捍卫全球人权治理的公道正义,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中国既是全球人权治理体系的共同建设者,更是增益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派,积极为实现“人人得享人权”的世界愿景贡献中国力量。
参与人权规则制定,改善全球人权治理
人权规则是改善全球人权治理的“方向盘”。长期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制定由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人权治理规则,在国际人权领域继续推行霸权主义,沉醉于“美式民主优越”幻象中的美国政客总以“山巅之国”自居,对国际人权规则一向是“合则用,不合则弃”,严重破坏了确保全球人权治理向善向好发展的规则体系。
中国高度重视参与国际人权治理规则的制定完善,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积极参加《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多个重要人权公约制定工作组会议,作为主要推动者参与起草《发展权利宣言》,作为第二届世界人权大会副主席国参与起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参与劳工保护、人道主义、社会责任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在国际人权治理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中国提出的意见和方案受到各方重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先后多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全球发展倡议已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70多个国家参与在联合国平台成立的“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中国作为全球人权治理规则的共同建设者,以实际行动为改善全球人权治理的失衡现状、构建公平正义的世界人权治理规则体系、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张新平,作者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人民日报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