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6:15:02 来源: sp20241224
侵占沿海防护林、违规围填海、直排养殖尾水
海洋生态破坏问题缘何禁而不绝
本报记者 左翰嫡 张驰 自福建漳州报道
沿海防护林被违规侵占,基干林带发现大片砍伐痕迹;违规围填海多点散发,应整改区域未见消除反有新增;禁养区内依然存在海水养殖场,大量养殖尾水通过溪流直排入海……日前,记者跟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福建省督察时发现,漳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在沿海防护林保护、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图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巽玉村新填海区域。图片左侧绿色长草区域为养殖池塘以前的堤坝,右侧为填海加宽后的堤坝。本报记者 张驰 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三令五申之下,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现象为何依然存在?问题背后的驱动因素和深层原因是什么?记者进行了采访。
沿海防护林带被旅游度假区、房地产项目违规侵占,直接威胁海洋生态安全
漳州市位于福建省南部,海域面积1.86万平方千米,海岸线长715千米,拥有20多个天然港湾,是名副其实的海洋资源大市。多年间,郁郁葱葱的沿海防护林如同海岸线上的一道“绿色长城”,发挥着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11月24日,督察组开展下沉督察时发现,该市部分沿海防护林带上,旅游度假区、房地产等项目拔地而起,有的甚至侵占了基干林带,直接威胁海洋生态安全。
记者随督察组来到位于该市漳浦县的翡翠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经对比当地提供的项目资料,督察组确认该项目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地约54.6亩,用于建设康养中心、房车营地、足球场看台等经营性项目。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防护林地或改变防护林地用途。对于翡翠湾项目的违规占用,当地政府疏于管理、监管不严,一直未依法予以处理。”督察人员告诉记者。
盲目开发侵占沿海防护林的问题还发生在漳浦县七星海旅游度假区。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项目获批的建设片区与海岸线之间本应存在一条防护林带,现在却变成了游客接待中心、露营泡泡屋、别墅等经营设施。“今年9月我们开展暗查时,发现这里还在建设新的帐篷营地。”督察人员说。
经核查,七星海旅游度假区违规占用防护林地75.4亩,其中63.6亩属于基干林带。“基干林带是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核心,漳浦县不仅没有及时查处,还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七星海景区设施持续完善作为成绩进行总结。”督察人员说。
此外,一些项目在用林审批时还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方式。位于该市龙海区(原龙海市)的白塘湾房地产项目因部分地块不符合用林规定,龙海市便将相关地块分为四宗,分别以海上体育运动中心、大型海洋动物世界、海上垂钓中心、海洋公园等名义,变相获批384.6亩用林手续,其中包括365亩沿海防护林地。督察组实地探查时发现,该地块目前正在建设酒店、高层住宅等建筑,建设过程中被毁坏的防护林也并未得到修复。
违规围填海拆除不到位、以挖代拆,未经批准开发无居民海岛
据了解,本轮督察全面启动前,督察组曾通过实地暗查、调阅资料等途径进行前期摸底。“根据收集的线索,我们判断当地还疑似存在违规围填海整改不到位问题,在开展下沉督察时进行了核查。”督察人员介绍。
在漳浦县赤湖镇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督察组发现了一块面积约6.6亩的违法填海地块,海岸边散落着水泥块等大量建筑垃圾。
不科学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国家在2018年印发通知,要求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福建省2019年编制的《福建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明确了具体处置要求。“根据处理方案,该区域应当彻底清除违法填海,恢复海域原状。但当地政府仅仅铲除了硬化路面,就在2021年上报已完成整改。”督察人员说。
图为近日,督察人员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下坑村查阅当地提供的整改材料。本报记者 张驰 摄记者还在漳浦县佛昙镇下坑村看到,本该是海洋的区域多了两片搭着顶棚的虾池。经督察组核查,这片海域曾经被当地村民私自填海建成小码头,本应拆除,但在整改中被改造成虾池。“这属于以挖代拆,变填海为围海。”督察人员告诉记者。
在一些地区,违规围填海区域不减反增。按照整改方案,龙海区紫泥镇巽玉村需要拆除2.2亩填海地块,但当地村民将此处变成了养殖池塘,还将堤岸筑高加宽,新增围填海面积约3.2亩。
此外,督察组还发现漳州市存在违规开发无居民海岛的问题。督察人员介绍,根据海岛保护法,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禁止进行生产建设等活动。但诏安县未经批准,以实施生态修复及保护项目为名,对无居民海岛城洲岛进行开发,建设了码头、海岛试验基地、景观道路等设施,违法占用海岛面积23.3亩。
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曾指出漳州市古雷半岛违法围填海问题。漳州市今年8月公布的整改进展中提到,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违法用海监管,组织岸线巡查和疑点疑区核查,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然而,在新一轮督察中,违规现象依然存在。“这反映了地方在动真碰硬、如实上报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督察人员说。
海水养殖场尾水直排形成大片黑色污染带,部分点位无机氮含量超标28倍
除破坏沿海防护林、违规围填海外,海水养殖造成的污染同样冲击着当地的海洋生态环境。经现场勘查及对比卫星影像,督察组注意到,漳州市内部分海水养殖区域明显位于禁养区,比如,按照海洋功能区划用途管控要求为“九龙江江口特殊利用区禁养区”的南溪入海口内仍有610多亩养殖池塘;龙海九龙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还有460亩海上养殖未清退。
督察组还发现,漳浦县深土镇、赤湖镇将军湾沿岸密集分布着提水式海水养殖场,大量养殖尾水通过溪流直排入海,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我国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在海水养殖方面,什么地方该养、什么地方不该养,是有明确规定的。有些区域要保留一些特殊功能,比如通航或者排污,就不适合养殖;另外就是涉及特定对象的保护,比如案例里曝光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在这里搞养殖,人为扰动环境,会对保护对象产生不利影响。”督察人员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海水养殖的不规范发展也对局部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以提水式海水养殖为例,据介绍,这种养殖方式在海水高潮线以上建造养殖池塘开展高密度养殖,是福建省沿海陆基海水养殖的主要生产方式之一,但大部分设置不规范,具有“养殖底数不清、手续不齐全”“无序开发、基础设施弱”“换水量大、污染物浓度高”等方面突出问题。资料显示,漳浦县提水式海水养殖面积约1.8万亩,沿海7个乡镇均有分布,以深土镇、赤湖镇、六鳌镇最为集中。
在督察现场,记者看到,深土镇的提水式海水养殖场连绵成片,大量排水管道被随意地铺设在入海沟渠中,有些正在向海中排放尾水,掀起阵阵浊浪,带出的泡沫一路漂至数百米外。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赤湖镇将军湾,沿岸的排水管道纵横交错,海漂垃圾随处可见,岸线环境脏乱差。督察组提供的无人机照片显示,养殖排放的尾水在海面上形成了一大片黑色污染带,与其他区域的海水颜色形成鲜明对比。
在深土镇、赤湖镇的养殖场附近,督察人员分别选取了几个点位,采集水样后灌入采样瓶留存。结果显示,深土镇赤湖旧溪入海口化学需氧量49.6毫克/升、无机氮14.6毫克/升,分别超过《海水水质标准》四类海水水质标准9倍、28倍;赤湖镇赤兰溪入海口化学需氧量21.6毫克/升、无机氮3.09毫克/升,分别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3倍、5倍。
发展理念偏差阻碍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必须立行立改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依海而生,向海而兴。近年来,海洋经济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许多像漳州一样拥有得天独厚海洋优势的地区乘上了发展快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更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案例通报指出,漳州市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区县和部门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够。
“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禁而不绝、成因复杂,每个层面都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从决策层面来看,在明知应当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还默许这种破坏存在长达数年,我们认为归根到底是理念上出了偏差,没有树立起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而是将短期经济利益摆在了前面。”督察人员分析说。
而在执行层面,督察人员表示,症结在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各职能部门能不能同向发力,工作人员愿不愿意认真履职、敢不敢动真碰硬、有没有耐心久久为功地把这项工作抓好,这其实是作风和态度问题。比如说违规围填海,按照正常流程,上报有关材料前,相关部门需要到现场核实,材料上报后,省里、市里也应有人过来抽查,有一个环节做到位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情况,福建省召开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现场推进会,强调要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在漳州,整改工作正在全面铺开,已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梳理出短期内能马上整改到位的问题,迅速组织龙海区、漳浦县、诏安县、台商投资区抓好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工作。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后续生态环境部会紧盯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在整改方案的制定上给予意见;二是日常实行清单化调度,要求地方定期上报整改进展,各督察局也会开展常态化督办;三是适时开展“回头看”,每开展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时,对此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顾。
“发现问题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敢于、善于解决问题。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把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的职责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督察人员说。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