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

发布时间:2024-11-19 03:16:46 来源: sp20241119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12月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时表示,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

  据介绍,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在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方面,张晓津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张晓津说。

  记者:刘硕、冯家顺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