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中招政策发布 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70分

发布时间:2024-11-05 21:56:36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3月19日电 北京市教委官网19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意见》),其中指出,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8.2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55万人左右。

  《意见》指出,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跨区招生。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意见》明确,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具体办法由东城区、西城区制定发布。

  《意见》要求,优化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意见》指出,202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7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录取总成绩。

  《意见》全文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京教计〔2024〕8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着力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24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巩固深化我市中考改革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多渠道、新载体的招生培养体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平稳推进,科学编制计划、保障升学机会,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稳步实施改革、推动系统跃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政策

  (一)统筹考虑学生升学发展、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各类招生计划,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8.2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55万人左右。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各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普通高中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资源效益,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为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推进走班制教学,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各学校要做好师资、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优质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指标分配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跨区招生。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七)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具体办法由东城区、西城区制定发布。强化区内统筹,以课程创新夯实集团教育内涵,鼓励各具特色的高中教育集团建立连续培养机制,促进育人主体由单体化学校向规模性集团转变,最大限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

  (八)优化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情况、高中阶段学位资源供给情况和职业高中资源条件,适度增加现有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班招生规模,鼓励支持具备条件、学位资源充足的中等职业类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开展普职融通办学试点,打造兼具升学需要和职业发展需要的特色课程体系。

  (九)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格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2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一)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7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录取总成绩。

  语文科目分值为100分,数学科目分值为100分,外语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分值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卷面分值70分,实践活动分值1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分值为5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20分。

  (二)2024年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命题和评卷工作

  2024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及细则,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及细则,确保评卷工作质量;要统一协调安排评卷教师和服务人员,从资金、设备、技术等各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五、招生录取

  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按照提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录取,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相关学校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一)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以参加提前招生录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可根据本校实际,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二)指标分配招生:指标分配招生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其中,校额到校采取校内选拔方式,依据考生志愿及成绩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指标分配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统一招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六、组织管理

  (一)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区教委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加强监督。

  (三)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要按照考试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积极宣传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加强志愿填报辅导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违规招生。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