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4:12:08 来源: sp20241201
请假照顾重病父亲遭辞退
法院:用人单位违法 支付4万元赔偿金
本报讯(记者徐慧瑶)因父亲生病手术,汪女士在向公司继续请假未果的情况下,继续陪护父亲。结果,她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北京三中院审理认定,被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属不当,应该支付汪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
汪女士因父亲患脑角质母细胞瘤,需要在大连医院手术及护理。10天假期过后,因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她再次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没有批准。汪女士仍然继续在大连陪护父亲,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认为,在未准假的情况下,汪女士未到岗的行为属于旷工,并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院认为,汪女士请假事由合理、程序规范,公司应对此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公司不予批准,显然不近人情,也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汪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4万元。
(北京晚报)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