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1:51:12 来源: sp20241231
“前期提升环保设备技术水平后,我们目前正在逐步升级生产设施设备,提高产量的同时减少排污量,从源头绿色转型。”11月16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法官回访约谈湖州永升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公司),企业负责人自信满满地说道,“现在生意都回来了。这多亏了法院当时拉了我们一把,要不然我们就彻底‘躺平’没救了。”
然而,一个多月之前,这家企业还“深陷泥沼”,一度想要抛开债务不管不顾,破产算了。而今,通过南浔区法院“合规+和解”的组合拳,企业不仅破产清算转和解,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0跃升至84%,还重新焕发了生机。
环保处罚+资金链断裂
印染企业想要彻底“躺平”
永升公司是湖州市南浔区一家高能耗、高排放的纺织印染企业,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炼白、染色加工业务。近年来,该公司因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生产废水,致使厂区废水池无继续纳污能力,废水外泄进入外部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部门多次行政处罚,加之疫情叠加影响导致效益下滑,随之而来的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无力偿还大额债务,多起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永升公司的生产设施及设备均系租赁,股东认缴的出资因未届出资期限均未缴纳,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执行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面对大额的负债及行政处罚,永升公司消极应对,生产经营也逐步恶化。恶性循环之下,公司想要彻底“躺平”。
“公司啥也没有,一分钱都没讨回来,公司股东说公司债务与他们无关,有时候连人都联系不上。”永升公司的债权人谈起讨债经历,显得既气愤又无奈。
终于,一位债权人忍无可忍,向南浔区法院申请永升公司破产清算。今年3月22日,南浔区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永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受理该案后,法官发现,永升公司名下无任何固定资产,破产清算下可预估的债权清偿率极低。
合规整改+和解偿债
无产可破的僵局被打破
经过进一步调查,法官发现不能“一破了之”:一方面,永升公司有政府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该证申请难且稀缺,一旦公司退出市场被注销,该证也随之注销;另一方面,该公司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订单不是问题,仍有运营的价值。
基于此,承办法官会同管理人约谈了永升公司的股东,想了解股东的真实想法。
“我们对公司的发展前景还是看好的,不想通过破产清算草草退场。”通过交流,公司股东比较纠结,“但是大额的债务让公司寸步难行,执行措施让公司的生产经营处处受限。”另外,公司股东始终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尚未届满,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股东的个人资产。
“破产是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事由,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公司股东应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企业破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承办法官拿出法律条文耐心地向股东逐一解读,“如股东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将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到时候各位会成为被告甚至是被执行人。”
“法官,那我们还有出路吗?”股东们追问道。
“合规整改可能是你们的出路。如果能通过合规整改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升环保设备技术水平,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或许可以打动债权人,将破产清算转入和解程序,彻底清理公司的债务。”承办法官说。
在承办法官及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股东们决定接受合规整改的建议。南浔区法院会同管理人就该案制定了“合规整改+和解偿债”的审理方案,从四方面推动案件进程——
会商环境保护部门,研判该公司合规整改可行性,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指引;
向公司股东提出合规整改具体要求,助力企业自救;
适时转入破产和解,搭建平台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磋商,积极促成和解协议草案;
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督促企业在破产和解后落实合规整改措施,力促企业持续绿色转型。
积极筹资+主动整改
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明确了思路,股东们积极筹措资金,主动与债权人磋商和解,同时全面排查企业的合规风险,作出合规整改承诺。
在达成初步意向后,永升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在征询债权人的意见后,8月30日,南浔区法院裁定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随后,南浔区法院与管理人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反复磋商,最终确定:由股东融资350万元用于清偿债务。股东筹措的资金到位后,前期磋商拟定的和解协议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并迅速执行完毕,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0提升至84%,债权人合法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10月24日,南浔区法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
“我没想到还能拿到钱,感谢法院。”一位债权人拿到分配款后开心地说。
随后,“无债一身轻”的永升公司也按照承诺开始了环保合规整改,提升环保设备技术水平,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感谢法院给了我们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们也意识到,环境保护不仅是公益和社会责任问题,更是推动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永升公司负责人发自内心地说道。
“如果法院简单破产清算,各债权人的直接清偿率几乎为零,虽然能通过诉讼方式追收股东的未缴出资,但债权实现的时间和清偿率均无法预估,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也解决不了破产企业的困境。”南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佩明介绍,通过合规整改+和解偿债的模式,不仅能激励债务人由“躺平式负债”转变为“积极偿债”,最大限度减少了债权人损失,也能让企业在采取有效合规整改措施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漏洞,重焕新生,更是助推当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王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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