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福建发布首批15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28 00:25:09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社 福州11月27日电 (记者 闫旭)在27日于福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福建官方发布首批15条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让两岸同胞共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利好。

11月27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在福州举行。 孙丽玲 摄

  今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为此,福建拟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推动《意见》落实落细。当天的这场发布会是该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在发布会上称,近期,福建有关部门着眼广大台胞需求,立足增进台胞福祉,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有四个方面15条。

  在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方面,4条措施是: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为台胞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提供便利;便利台胞在闽交通出行;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平台”。

  在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方面,3条措施为:实行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一清单、三优先”管理;推出“台农贷”线上办理升级版;金门、马祖地区的企业以及在福建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可申报“福建老字号”。

  在鼓励台胞就业创业方面,福建出台5条措施:福建省各地市为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将在闽台湾教师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平潭综合实验区开通台资企业注册业务“全程网办”。

  在推进涉台法治建设方面,福建推出“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提供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服务”“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渠道”等3条措施。

  陈志勇表示,以上15条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准备。下阶段,福建省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给广大台湾同胞带来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实实在在的服务。(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