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9:43:29 来源: sp20241227
“男子称献血8次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冲上热搜。据报道,河北廊坊市李先生表示,“2011年到2020年,我一共献血8次”,近日因病前往霸州市(由廊坊市代管)第二医院就诊,需要紧急输血。但是,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为自己调血。
献血证过期,这一说法令人惊愕。事发后,廊坊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称,“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在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的同时,还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相较于此前相关人员的冷血言行,这一通报较为暖心。一定程度上说,相关部门的纠错和究责,不仅带给李先生安心,也让其他献血者以及打算献血的人暂时放下一颗悬着的心。
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应彻查所谓的“献血证过期作废”并非孤例。
有媒体报道,某地一女士曾献了7次血,总计1600毫升,但当其丈夫急需用血时,哪怕她出示了3本献血证在内的相关证件仍被拒,相关工作人员称“没血”,要“先去献血”。再比如,山东日照莒县的铁先生共献血13次共计4900毫升,但当其妻子在济南某医院做手术需要备血时,却因异地被拒。如此种种,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吗?
此前,也有网友在中国政府网留言称,国家的献血优待政策在执行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无偿献血者的免费输血不等于优先用血权,血站为了保证库存,即使有无偿献血证,需要输血时仍然需要先找人献同等剂量的血液才能做手术输血。如果找不到亲戚朋友献血可能就要花钱请人来献血。
国家的《献血法》和各地的献血条例都对无偿献血给予保障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的做法极为欠妥,工作人员的一些言行令人寒心。尽管这是个案,但不容忽略其危害程度,不能低估其恶劣后果。
就在2023年12月,国家多个部门联合发文称,“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献血者少跑路。”国家要求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以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激励措施,主要目的就是激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一人献血,全家受益。”好政策要落地,要“落”进公众的心里,要让献血者感受到制度善意,体会到人文关怀,享受到政策暖意。说到底,政策措施只有优化,而不能打折,落实时只有不断增进真诚,加大激励力度,而不是透支信任,才能动用更多人献血。
无偿献血,点亮生命之光。向献血者致敬,向热血精神致敬,呵护公民责任,激发热血精神,需要制度不断完善,执行更加有力!
(责编:赵春晓、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