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4-12-15 16:01:06 来源: sp20241215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2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措施》进行了解读。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说,中国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尽管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但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切换时还面临一些障碍,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还有待提升。《措施》提出5个方面18项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以更好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海关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的优势,围绕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等方面,着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说,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向出口企业宣传贯彻相关成果。同时,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支持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提升物流便利性,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负责人姚雷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国在机械、化工、信息技术、消费品等领域转化2509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等主要消费品领域关键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加快推进合格评定领域国际合作与互认,打破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强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快速通道政策宣传,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进入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营造良好环境。”姚雷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说,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支持力度。比如,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更好适应贸易企业资金需求灵活、周转较快的特点。再如,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持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同时,推动保险机构延伸服务链条,更好覆盖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全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搭建共性平台、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能力,让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间顺滑切换。”盛秋平说,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形势变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