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1:56:39 来源: sp20241109
【各抒己见】
《光明日报》教育实践版9月19日刊发的《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新模式能否解决老问题?》,引发了笔者关于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思考。中办、国办去年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从河北省实践看,其中有三个关键环节,即育人主体、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改革。
抓育人主体改革,增强企业动力
产教融合,产是龙头;校企合作,企是方向。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取得了很大成功,其关键是德国企业,包括德国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倾心投入。德国“双元制”大学通常要求,学生申请“双元制”专业,必须先通过合作企业的选聘,签订培训和实习合同后,才能正式入学。
我国中高考普遍按照学生分数录取,学生毕业后才与企业产生联系,即使有订单班、定向班等做法,也是按照学生志愿录取,企业无法主动选择学生,学生也未深入了解企业。在就业方面,我国职业教育普遍与企业相疏离,学生毕业后无法专业对口就业、骨干企业特别是县域重点企业招不到人、学生就业违约等问题时有发生。
如何激发企业的育人动力?各方应考虑在现有中高考制度框架下,尽早实现企业与学生的结合,即学生早选定企业,企业早培养员工。对此,河北省近期采取的做法有:
从中职开始,设置“2+2+2”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形式。一是推广中职入学注册制政策,把企业预录用作为项目录取学生的必要条件。二是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学生在中职学习2年,后到企业实训和就业2年,再到高职工学交替学习2年,毕业后原则上继续留在该企业工作。三是根据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高职与中职的培养课程。此项目一经推出就产生了较好反响,今年秋季招生约1000人,未来将继续扩大招录规模。
从高职入手,设置“提前就业班”。在学生入学、一年级末、二年级末等节点,由学生自愿报名,企业遴选后在校内组成“提前就业班”。其特点是:一是企业福利待遇好,学生对企业心向往之;二是学生与企业彼此有深入了解,按照严格选拔程序签约,学生违约可能性低;三是企业愿意深入参与到教学培养及实习实训等各环节中。今年秋季,河北省高职学校共开展此类项目29个。
抓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普融通
职普融通,融在哪里?通向何处?目前看,职普融通发力重点仍然在中职教育,应从以下三方面着力强化。
第一,在授课内容上推进职普融通。目前,全国各地中职升学考试的文化素质测试普遍只有语文、数学、英语等少数科目,中职学生缺乏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课程基础知识,不符合职业教育体系中高层次教育质量的要求,也不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的全面发展。职普融通,应让中职学生学习更多基础科目,并侧重于兴趣教学,避免盲目刷题。
第二,在升学机会上推进职普融通。相比普通高中生,目前中职生总体升学机会较少,能够升学进入的高校层次不够理想。应为中职学生制订与其规模、质量相协调的招生计划,使其能够通过升学考试找到适合的发展道路。中职教育有了通畅的升学路径,自然就会吸引优质生源,从而解决生源质量不高的问题。
第三,在校风学风上推进职普融通。家长们普遍担心有些中职校风学风不好,影响孩子成长。中职学校应像高中那样,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效能考核,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看,在高中阶段设置职普融通实验班,是形成职教良性循环的有效举措。去年,河北省教育厅同意在保定市定兴县北河中学开展全省首个职普融通实验班项目,今年又批复同意8所学校开设,累计招收了608名学生。职普融通实验班的特点,一是省里管理学籍,二是允许学籍与高中互转,三是与高中同步录取,四是强化技能培养。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可行、有效。
抓考试招生改革,实现类型教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法律上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为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定位。据此,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应提上议事日程。
从中职招生看,各地中考普遍把中职招生放在高中批次以下,读不上高中的学生才选择中职。这种做法必然导致中职教育“低人一等”。
从中职学生的升学考试看,全国各地一般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和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也有地方改革为职教高考。作为类型教育,职业教育的核心是技能培养,其升学考试应突出技能考核。受组织形式和成本限制,目前这类考试中的技能测试部分很简单,甚至很多地方用笔试代替,导致部分中职学校片面追求文化课成绩,对学生技能培养重视不够;有些学校甚至组织学生全部参加普通高考,使得职业教育无法落实类型教育定位。对此,河北省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改革中职招生制度。首先从职普融通实验班开始,实验班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有空余招生名额的,再参与中职批次录取,原则上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探索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过渡到全部中职与高中同批次录取。
第二,强化技能在中职升学考试中的分量。学生以中职生身份参加升学考试,其各类中职竞赛获奖情况在技能测试中予以赋分,让技能水平占据评价的重要比例。同时建立健全竞赛体系,打造中职国赛、省赛、市赛、校赛四级学生技能竞赛体系,使之成为检验技能水平的可靠标准,并纳入考试评价引用范畴。
(作者:张春生,系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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