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一起盗采案处理结果 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14 21:44:24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太原10月30日电 (高瑞峰)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公布一起盗采案处理结果,涉案人员张有某、程永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有媒体曝光“山西阳泉市盂县南流村:盗采铝矾土让当地生态满目疮痍”,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向阳泉市政府发函公开督办。

  经查,媒体反映的问题位于阳泉市盂县牛村镇南流村,2022年11月,盂县金明耐火粘土矿采矿证到期后,以土地复垦名义擅自在南流村排渣区域筛选耐火粘土渣料,并将筛选出的耐火粘土进行违法销售,销售金额14万元,现场另堆放筛选后的渣料3122.12吨。

  盂县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对涉案人员张有某、程永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移送盂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涉及的3122.12吨渣料随案移送。

  阳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牛村镇党委书记赵某免职处理,给予牛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姜鹏某诫勉谈话,给予牛村镇政府副镇长杨国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牛村镇政府包村干部刘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原孙家庄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罗一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牛村镇南流村党支部书记胡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3年9月10日,盂县已组织完成南流村排渣场生态修复治理。(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