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出消费提示:购买电子门锁时应注意四个方面

发布时间:2024-11-10 03:19:54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齐志明)随着智能化应用的普及,许多消费者选择用电子门锁来替代传统门锁。相较于传统门锁,智能化的电子门锁在便捷性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质量问题却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电子门锁故障困人”和“门锁异常开启”是消费者反映最为突出的两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17.1%的网售电子门锁质量不合格,主要是防盗性能不过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0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门锁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注意查资质。购买电子门锁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完整,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全,拒绝购买“三无”产品。选购符合国家标准《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T374—2019 电子防盗锁》《GA/T701—2007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产品。

  注意看说明。选购时要看产品的说明书,留意智能门锁的规格尺寸、安装孔距离、适用门号等信息,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建议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以便应急情况下使用;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电子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电子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

  注意重应用。当前市场的电子门锁款式多样、配置不同,在自动开启、电量显示、锁体状态监测、多语种支持等功能中,企业根据市场定位不同各有侧重,消费者易出现选择困难的情况。所以在选购产品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要只看价格的高低,或轻信商家宣传,盲目追求时尚或新奇的功能。

  注意留凭证。消费者应保留好购买凭据,如发票、购物小票、商品明细清单等,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厂家售后部门联系。如厂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可以向行政部门或者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10日 10 版)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