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与红色教育的双赢

发布时间:2024-12-05 15:15:27 来源: sp20241205

【案情介绍】 贺氏住宅位于湖南省桑植县桥自弯镇学堂堡村,由三栋独立的土家一字形建筑组成,系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下称“罗峪整编旧址”)。1928年,贺龙在此发动群众宣传革命、整训队伍积蓄力量,后整编成立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这是桑植起义从失利逐步走向胜利的转折点,史称“罗峪整编”。2019年2月,罗峪整编旧址被公布为湖南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罗峪整编旧址周边一度杂草丛生,房屋自然损毁严重,不仅破坏了庄严肃穆的环境,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022年4月,桑植县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上述线索。经初步调查,该院于同年5月6日立案调查,并开展诉前磋商。检察官通过实地勘验、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活动查明:罗峪整编旧址已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年以上,却仍悬挂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识;旧址前后院杂草丛生;东头房屋年久失修,毁损严重,东西两房连接处的房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该地区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022年5月18日,桑植县检察院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积极争取资金及时修缮罗峪整编旧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制度,方便公众参观、瞻仰。

收到检察建议后,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积极推进整改,多渠道筹集修缮资金,全面修缮罗峪整编旧址。2022年11月,该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确认旧址已悬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房屋多处毁损均已修缮到位,三栋木质房屋连成“一字”整体,屋内文物陈列整齐,保护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罗峪整编旧址还被列为张家界市、桑植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据了解,自2022年9月以来,桑植县已有罗峪整编旧址、桑植起义旧址等多处革命文物被列为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仅2023年接待参观者就达112万余人次。

今年3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相关典型案例。

(整理: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黄艳君)

【评析】 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革命文物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是主动作为,精准定位公益诉讼监督点。桑植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精准捕捉到罗峪整编旧址保护不力的问题线索,并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体现了检察机关对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主动担当。检察官通过实地勘验、调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手段,不仅发现了文物保护问题,还精准认定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为后续监督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随后,桑植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修缮旧址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检察建议不仅关注文物本身的保护状况,还深入剖析了管理不善、资金匮乏等深层次问题。

二是强化协作,构建文物保护多元共治格局。文物保护非一己之力所能及,还需要政府、社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在推动罗峪整编旧址保护修复过程中,桑植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与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有效解决了文物保护工作中资金不足、管理松散等难题。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桑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迅速响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修缮罗峪整编旧址,使这一革命旧址焕发了新的生机,实现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管理的有效衔接。同时,桑植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修缮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构建了文物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是注重实效,实现文物保护与红色教育双赢。罗峪整编旧址作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重要历史遗迹,承载着丰富的红色记忆与革命精神,目前已被列为张家界市、桑植县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检察机关不仅着眼于旧址的物质修复,更着眼于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旧址的保护与管理,使其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的重要载体。随着罗峪整编旧址的对外开放与广泛宣传,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及人民群众前来参观学习,接受革命教育,感受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与崇高精神。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不仅增强了人们的爱国情感与民族自豪感,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同时,桑植县检察院通过拍摄专题片、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革命文物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激发爱国热情,赓续红色血脉,让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薪火相传。

(来源:检察日报 点评人: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符婷)

(责编:马昌、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