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09:58:18 来源: sp20241114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教育现代化的“质量”与“公平”主题,为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模式转型和新时代教育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其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共同富裕等战略的支撑作用,需通过教育公共服务的水平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多项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具有内在关联的教育政策文件接连出台,不断织密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梯度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作为一个复合性问题,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必然建立在人民群众对公共教育利益的共同关注之上,也必然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此,要牢牢把握教育的民生属性,深度聚焦教育过程的效率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多维度、多层次的高质量发展。
提升普惠性,多举措夯实教育公共服务的根基
教育增进民生福祉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功能,是衡量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性维度。近年来,“普惠性”成为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政策设计与制度构建中的高频词。2010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有5处提及“普惠”,明确提出了“普惠性学前教育”“普惠性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概念,“普惠”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被正式确立;在2014年印发的《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中,“普惠”出现11次,“普惠性资源”和“普惠性幼儿园”两个概念首次被提出,“普惠性幼儿园”成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提供主体;在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普惠”出现29次,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内涵与建设方向进一步明确;在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普惠”更是出现了38次,该文件强调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2023年出台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到2027年“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的目标。与此相应,地方政府则以“普惠性”为方向指引,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国家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要求转化为持续的实践行动。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然需要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也必须是通过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从而使学前教育具有普惠性特征的教育。因此,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应在普惠性上下大功夫,打造包含规划、标准和监测等内容的全方位制度体系,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学前教育满意度”等指标作为评价教育公共服务普惠性的切入点,多举措夯实教育公共服务的根基。
提升可及性,系统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核
统计数据显示,在基础教育方面,我国在2895个县域完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人民群众“有学上”基本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学生资助覆盖全学段,累计达到14亿人次;营养改善计划惠及4.2亿人次。如今,从“均等化”向“均衡性”及至“可及性”的延伸,意味着教育公共服务将继续致力于实现优质均衡的高质量教育成果的共享。作为主客观相结合的测度方式,可及性是在供需适配导向下由空间可及、资源可及、内容可及共同构成的复合属性。教育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实现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其核心问题在于各级各类教育服务的空间、资源、内容等如何匹配人民群众复杂化、多样性、小切口的教育需求。
提高教育空间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基本前提。对此,需要借助空间规划、数字赋能等方式充分消除教育公共服务的供需缝隙、有效衔接教育公共服务的供需两端,例如,保障边远地区的学生可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为此,要进一步合理规划、设置、优化不同区域学校的空间布局,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通过完善基础教育学位配置标准、科学测算学校服务半径、制定学校空间布局调整方案等方式,确保教育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提高教育内容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可及性的重要抓手。应把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诉求作为提高教育内容可及性的主攻方向,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以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教育业态和方式、丰富和拓展教育类型等举措为抓手,努力为全体人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
提高教育资源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关键路径。为此,要落实好《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政策要求,综合教育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以及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科学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延伸、向边远地区延伸,向经济困难群众的子女倾斜。需强调的是,要持续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可及性,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需求”制度、“享用—评价”制度,系统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核。
提升便捷性,全面激活教育公共服务的效能
便捷性要解决的是教育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体现在群众对教育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对教育享用体验效能的感知程度。毋庸置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手段为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便捷性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但囿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惯性和一些历史因素、客观因素,各级各类学校的选址布局、教育供给主体的选择和评价等规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仍局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顶层设计,教育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在与公众教育需求对接时仍存在距离缝隙。虽然教育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与教育所需,但也应看到,一些地域由于多重技术手段在教育领域的叠加,各类教育数字平台在学校场域的低效使用,以及教育信息技术鸿沟的客观存在,教育数字化服务本应发挥的便捷性、高效性优势被弱化。这导致公众对获得优质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务的美好期待与实际获得体验之间形成落差,影响了教育公共服务便捷性所追求的预期效果。
要全面激活教育公共服务的效能,不仅要重视教育数字化对提升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教育供需衔接的重要作用,而且不可忽视“数字孤岛”“信息鸿沟”等间接带来的非便捷性问题,可尝试通过资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等手段创新教育供给方式,面向优质教育资源匮乏地区和相关群体开展个性化教育技术定制,以推动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复制、传播、分享。为此,在相应的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对教育公共服务技术、流程等便捷性的最直观感知,致力于以平台驱动和流程再造为切入口,将数字、科技、智能的高效率转化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高效能。
(作者:朱旭东,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长,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编:李昉、李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