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好山好水换来“真金白银”

发布时间:2024-11-10 01:59:14 来源: sp20241110

原标题:浙江丽水:好山好水换来“真金白银”

“这笔贷款真是‘及时雨’,利息低、放款快,解决了我资金周转的困难。”因药材基地建设暂时出现资金短缺,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中药材种植户林师傅近日从景宁农商银行申请到了10万元“生态信用贷”,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大田村GEP(生态产品总值)约为1.6亿元,其中,水源涵养为5152.19万元,气候调节为5449.46万元,负氧离子为8.44万元……”大均乡是全国首个发布乡镇级GEP核算报告的乡镇,乡里的山、水、林、田甚至空气都被“明码标价”。景宁农商银行也以此为契机,创新推出“生态信用贷”金融产品,让村里百姓享受GEP红利。

“生态信用贷”是丽水市生态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任务和保障要素,生态信用扮演着重要角色。

2020年以来,丽水立足本土生态特色基础和生态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生态信用制度。作为金融赋值的重要衡量标准,丽水从“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社会责任”5个维度,编制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设置13类53项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构建形成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金融赋值是开启生态价值转化的一把“金钥匙”。在丽水,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相挂钩的“生态贷”“GEP贷”“取水贷”等15类绿色金融产品,较好地实现了生态产品可质押、可融资,全市“生态抵质押贷”余额超320亿元。

量化生态资源价值,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如何让“无形”的绿水青山得到“有价”衡量?2019年,丽水以GEP核算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构建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发布首个山区市技术办法及地方标准,实施市、县、乡(镇)、试点村四级GEP核算并发布结果,为生态产品可量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推动成果应用上,丽水推进GEP进规划、进决策、进项目、进交易、进监测、进考核、进金融、进生态损害赔偿。建立GDP和GEP双考核机制,率先探索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

怎样将好生态变为“金饭碗”?基于GEP核算,丽水建立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和市场化交易机制。依托市、县国企探索组建“两山合作社”,在乡镇(街道)组建“生态强村公司”,成为分散生态资源收储的市场主体。按照生态产品收储、交易、招商、服务“四统一”原则,建立浙江省首个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以“浙林碳汇”区域交易为实践,开展各类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交易。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强村公司的账户上,记录着一笔笔购买二氧化碳森林经营碳汇的汇款:景宁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购买300吨,折合收益3万元;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购买1000吨,折合收益10万元……运营一年多以来,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累计开展各类生态资源、生态产品、绿色产权等收储2112宗,其中,完成交易684宗,交易金额56.23亿元。

丽水市发改委生态经济处负责人蔡秦表示,接下来,丽水将重点在GEP核算应用、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实现、生态产品认证、生态产品交易、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继续探索,推动改革从试点走向示范,努力形成新时代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的“丽水方案”。

(本报记者 陆 健 本报通讯员 董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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