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2:57:59 来源: sp20241109
“要是停产,损失可就太大了,多亏了‘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工商联金牌调解室’灵活调解,既解决了问题,又保护了我们企业。”在吉林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中院和市工商联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名送锦旗上门的企业家。
近年来,辽源市中院持续加大对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并通过“引进来”的方式增强工作合力。今年3月,辽源市中院联合辽源市工商联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工商联金牌调解室”,委派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常驻法院,企业可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如发生纠纷,在诉前、诉中都有专门的调解员和法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提升了法院与工商联机制共建、纠纷共解、资源共享的联动合力,实现“一平台调解、订单式服务”的“1+1>2”多元解决模式。
3年前,一家企业向辽源某开发公司借款2亿元,但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被该开发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了解,被告企业的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生产的产品具备市场潜力,未还欠款的主要原因是受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并非恶意拖欠借款。在此情况下,若要求被告企业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存在一定难度;如果查封企业财产不仅不能及时盈利还款,还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为保障双方利益,针对原告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法院采取灵活查封方式,允许被告企业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正常生产,但不能售卖和转移;允许被告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经营所获利润进行查控。同时,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能动司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辽源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介绍。近年来,辽源市中院将服务保障措施纳入诉前、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审判管理等各项司法活动中,将工作措施融入刑事类、合同类、金融类、知识产权类、破产类、行政争议类、执行类等各种矛盾纠纷中,实现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全覆盖。同时,致力于进一步规范立案指引、纠纷导流、自助和解等流程,最大限度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服务范围,与工商联等部门推动建立了指导预防、商会组织联合调解的“联防+调解”治理体系,不断促进企业纠纷高效化解。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03日 10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