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0:32:46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3月22日电 在农业农村部3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表示,去年5月1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生效,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严厉打击偷捕滥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按照法律的新部署、新要求,农业农村部加强了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执法监管。聚焦栖息地、交易市场、繁育场所等关键区域,强化对各类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偷捕、盗猎、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近一年来,各地累计检查各类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2.4万处次,检查繁育展演和经营利用场所1.4万处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67起,其中183起已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野生动物1892只,制品2839千克。
二是创新形式开展监督。组织开展“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农业农村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利用关键区域进行了明查暗访,深挖细查违法违规线索,广泛宣传曝光。比如在记者行活动中,发现蔡某某等2人,在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捕捞案件,已入选中国渔政亮剑2023八大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重大案件的督办。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农业农村部专门组织了工作组,对深圳野生动物园疑似调包暂养大连“2·11”涉案斑海豹,以及山海关欢乐海洋公园疑似大量非法利用斑海豹两起重大案件进行了核实取证,固定了关键证据。下一步,将适时专项移交地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司法侦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刘忠松表示,今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对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全链条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