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优惠还是真吃亏? 预付费养老充值悠着点

发布时间:2024-11-10 04:57:36 来源: sp20241110

  “不住有利息,住了有优惠,到期随时取……之前说得好听,真到要钱的时候就左等右等没消息……”近期,有老人向12345热线反映,自己购买的养老预付费卡遭遇退费难。采取措施、焦急等待的过程中,老人们的烦心事儿,也再次为大额预付费产品敲响警钟。

  ▍经营商更换 退款交接难

  “这么长时间,钱一直要不回来,都成我的心病了。”80多岁的刘颖,目前住在一家养老公寓内。为了拿回自己9万元费用,老人近来寝食难安。

  刘颖回忆,2019年自己与这家养老公寓的经营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养老产品并提前充值8万元。“说是可以在他们的老年公寓占着床位,入住的话有优惠,不住的时候也有利息。”到了2021年12月,刘颖又交了9万元,签订第二份内容类似的合同。而在总共交了17万元后,老人都还一直没有入住养老公寓。

  直到2022年9月,刘颖住进了公寓。入住一年后,她希望拿回第二份合同对应的9万元。在老人认知中,自己交的第一个8万元,算上公寓承诺的优惠,足以支付入住期间各项费用。“我住了一年多,相当于8万元就花掉了,不用管了。但第二个合同交的9万元,应该是要退给我的。”

  与公寓多次交涉时,刘颖却被告知,公寓已经更换了经营商,她的钱款只能找之前的经营公司去要,与现在的经营商没有关系。

  “老人那些钱,完全没有交到我们公司的账户里。”目前公寓经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公司去年接手养老公寓时,这个地方已经是欠房租、欠物业费、欠员工薪资的状态,有些像刘颖一样情况的老人正住在公寓里。“不止这9万,就连刘阿姨之前那8万,其实也没有给我们,都是给了上一家公司。您可以理解成,我们让老人白住了一年。”他建议,老人应向所在区经侦大队报案,以获得下一步指导。

  记者将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告诉刘颖,老人并不相信,认为负责人与之前的公司是“一伙儿的”,联手做戏拖着不还钱。那么公寓方面的说法可信吗?记者又以老人亲戚身份致电属地民政局,提到该问题,对方称有专门人员负责介绍咨询工作。

  按照民政局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到一位工作人员,她证实养老公寓这个地址,确实已经换了一家经营商。“简单来说,之前公司的资金链相当于断了,无法继续管理在院老人,为了公寓能够正常运转,就由一家新的公司来接管经营养老公寓,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完交接手续。养老产品的钱,与现在公寓经营主体没有关系,他们只负责管理正常入住的在院老人。”

  那么,上一家公司算是“跑路”吗?工作人员表示否认,称公司法人并没有“销声匿迹”,还在配合处理一些事宜。据其了解,对方设有专门处理养老产品债务问题的办公室,半个多月前曾与一些事主签订了还款协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以三年为期来还清本金,第一年10%,第二年15%,第三年全部还清。建议老人到办公室具体咨询,或向经侦大队报案做进一步处理。”

  ▍养生旅游卡 拖欠费频发

  记者将工作人员的回复转述给刘颖,老人表示认可,并称自己已着手聘请律师帮忙办理。与此同时,黄娟刚刚向法院递交了材料,准备起诉京郊一家养老院。

  6年前,黄娟和老伴参观该养老院时,被环境和经营模式打动了,便办理了养老会员资格。“养老院条件很好,入住方案也很灵活,不用非得长期住在那儿,每次想过去住多久,从会员账户里扣除期限就行。还能参加活动,费用也从会员账户里扣除。”

  黄娟陆续为会员账户充值15万元,获得免费入住半年的优惠。但这几年间,除了零散入住体验了不到一周,以及参加了一次院方组织的旅游,消费几千元外,老两口并没有再用到会员卡,目前余额应为14.3万余元。

  2022年底,会员合同到期,老人想把钱款要回来,院方以疫情未解封为由,称无法办理退款手续。“当时给我说得特别好,让我放心,退款时肯定少不了我的。直到现在快一年了,钱没有拿到,电话也不接了。”

  在属地民政局建议指导下,黄娟对养老院提出起诉。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养老院仅2023年,就有18条法律诉讼,均与押金偿还、借款偿还等事宜有关。9月15日,所属地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养老院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与黄娟遭遇类似,张明老两口也在苦苦等待自己的退款。2019年,老人向京郊一家养老院交纳10万元,办理会员资格。据老人介绍,该养老院经常开展休闲旅游活动,不时用大巴车将老人接过去住上几天,再送回来。张明和老伴都能自理,平时只参加活动,没有真正长期入住过,卡里还有6万元余额。

  几个月前,张明开始要求养老院退还余额。“经理先说8月可以打款,又改口到9月底,我们等到国庆节后也没见着钱,这都11月了,得拖到什么时候呢?”

  而比黄娟情况稍好的是,记者联系属地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证实,养老院还在正常经营,没有“跑路”,还不上钱是因为院里账户没有钱,“不止这一位老人在催。”

  按张明提供的信息,记者也联系到养老院负责人。对方称此前机构经营困难,已经去做了银行抵押,正等待贷款发放。“预计11月15日前,会调取财务档案,只要做完了退款手续,老人没花的钱一分不差,都会转回去的。”

  ▍预付费返利 警惕高风险

  即便养老院给出承诺,只要一天没有结果,老人的焦虑就挥之不去。走向诉讼,能否拿回钱款依然未知,等待的过程可谓十分闹心。总结这些案例的共同特点,老人们均交纳了远超正常入住程度的高额预付费用。

  预付费、高返利,背后暗藏着高风险。今年8月,民政部网站专门发文,揭露各式各样围绕养老产品的典型案例。提示以“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返还定金并享受折扣入住甚至免费入住”等为幌子,收取预付费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

  民政部指出,养老机构承诺的高额利息等,主要来源于老年人交纳的本金。要持续维系,势必挪东补西,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无法兑付,连本金也难以追回,承诺的养老服务更是难以兑现。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谨慎投资。

  为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去年10月联合修订下发《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并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推行“养老服务合同网签”,对养老服务合同进行监管,该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

  记者注意到,“示范文本”中规定,养老机构入住保证金收取,不得超过月养老服务费用标准的四倍。即养老机构每月费用若为5000元,入住保证金最多只能收取2万元。这样的设置,正是为了防范“一交十几万元”的大额预付费资金风险。

  “之前行业机构在老人入住时,普遍默认收取5万至10万元的押金,作为老人的应急保障金。”某养老机构负责人陈涛坦言,这笔钱是为了预防老人出现特殊情况,主要是防欠费,一旦家属联系不上,养老院会比较麻烦。推行“合同网签”后,因为有“不超四倍”的限制,据陈涛观察,保证金收取普遍降到3万至5万元左右,他所在的机构为3万元。“机构承担的风险更大一些,更重视对老人的保护。”

  (文中所涉人员为化名)

  北京晚报记者 魏婧 文 宋溪 插图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