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7:36:45 来源: sp20241116
月入2500元的退休老人 为何能从保险公司“贷款”百万元?
保单轻易抵押贷款致纠纷,律师呼吁:完善保单转贷款单的衔接监管
羊城晚报记者 程行欢 实习生 钟桂莹
买保险还会欠下保险公司债款?羊城晚报日前接到读者报料,称其母亲在业务员的诱导下,不停将原有保单抵押,用套现出来的现金再购买新的保险,借款额高达近百万元。一环套一环的贷款后,老人家终因还不起保单利息,也交不上来年保费,欠下巨额债款。究竟是业务员以高收益为诱设下套路,还是消费者知情自愿?记者获悉,在各执一词的拉锯后,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专家指出,在保单质押贷款过程中,消费者易被利用和误导,保单转化成贷款单,应有一定的“防火墙”。
投诉:母亲被诱导投保“钱生钱”实为抵押贷款
刚刚过去的龙年新年,李小姐(因消费者要求化名)一家不算开心,因其母亲在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购买的保险不仅交不上保费,还倒欠了利息,面临着保单失效、欠下债款的风险。
事情起因并不复杂。“我父母以前的保单都是通过单位从中国人寿购买,因此非常信任这家公司。”李小姐告诉记者,她母亲田女士退休后,经常被该公司业务员肖某游说去参加一些线下活动,“邀请时说以前已经购买过,就过去坐坐。但是到了现场,气氛就不一样了,不仅推荐了产品,还承诺高收益”。
2022年3月2日,田女士开始通过肖某介绍购入新的保单,问题出在了购买的过程中——这也是双方产生分歧的主要地方。根据李小姐的叙述,田女士无需拿出很多自有资金,只需从原来已购买的各种寿险保单中“拿出”“已产生的收益”,再购买新的保单,就可以获得更多高额的收益,以此不停操作下去,可以达到“钱生钱”的目的。但实际上,所谓“已产生的收益”,是通过对原有保单进行抵押贷款,贷出来的资金再购买新的保单,其中最高的一份保费金额达到了108万元。“这一切都是在业务员诱导下进行的,对方用我母亲手机进行人脸识别后,自行进行操作贷款。”李小姐认为,这些保单的购买过程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涉嫌诈骗。
不过,针对上述说法,中国人寿方面表示并不成立,每次购买时只是业务员肖某恰好在田女士身边而已。
套路:前份保单贷出来的钱马上买下份保险
李小姐给记者看的主要问题保单共有四份,涉及金额分别是2万元、5万元、6万元、108万元。这些保单不仅涉及她母亲田女士,还涉及她的父亲李先生,保险的品种均为具备现金价值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以及终身寿险。
“我母亲退休后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根本无力购买这么大额的保险。”李小姐说。在给记者看的养老待遇核定单上,田女士的社保基金月均收入为2506元。李小姐还告诉记者,由于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的代理人常年服务她父母的产品,因此对她父母的财务状况比较清楚。在肖某接手代理后,田女士因其他平台业务爆雷,刚好有一笔39万元的赔款到账,“利用我母亲对其他理财平台的不信任,开始诱导她购买保险产品”。
从李小姐提供给记者的父母保单清单来看,共有21份之多,全部集中在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上,这些还不包括因为发现问题反悔退掉的两份保单。
实际上,这些“收益”是保单抵押借出的资金,不仅需归还,还要支付一定利息。李小姐告诉记者,在最初购买2万元、5万元、6万元这几份保单时,因为金额不大,也没发现问题所在。例如,保费为6万元的鑫福临门年金保单,第二年需要交的6万元保费,是从另外一份鑫耀至尊年金保单中抵押贷出来的钱。而这份鑫福临门年金保单由于也具备现金价值,从中又抵押借出2.3万元,用于另外一份保单的购买。这些钱从保单里贷出来,再在中国人寿的APP上购买新保单,只需要动动手指就能实现。如果还欠着保费,甚至会出现钱一到账,马上就被划扣走的现象。
质疑:业务员垫资27万元让老人买108万元保单?
一环套一环的玩法终究会爆雷。李小姐说,2022年9月30日,田女士在肖某的诱导下购买了最大的一笔108万元的两全保险。购买资金的来源,除了从其他有现金价值的保单贷出来,也凑了一部分其他资金,但缺口还是挺大的,肖某自掏腰包27万元垫付。在李小姐提供的银行流水上,记者看到了两人27万元的资金来往记录,“本来他们推荐给我母亲的是一份200万元的保单,但我母亲实在凑不出这么多钱来,因此最终选定了108万元的”。
这份保险合同显示,需连交三年保费,保期八年,保额为159万元。李小姐告诉记者,代理人在推销这个产品时是这样表述的:投资第一年就有60%的收益回到这个账户上,再从其他账户的“收益”上拿点钱出来,可以交剩下的40%,凑齐第二年的保费。
2023年3月30日,前面陆陆续续购买的保单到了需要续费的时候,这份108万元的保单首次被抵押借出59万元,“贷款一到账,马上就被保险公司划走,用于另外两笔保单的交费”。
2023年5月底,当更多的保单需要交费,同时还要支付新的保费和还款时,田女士发现曾经有“收益”的保单已经拿不出一分钱,资金链条断裂。“这个时候我母亲已经发现了问题,开始东拼西凑借钱还债。直到半年以后还不了钱了,才敢跟我们说,哭着说对不起我们。”在李小姐提供的中国人寿贷款清单流水上,仅2022年3月到2023年9月,就进行了七次抵押借款,借款额高达97万元,“相当于用1:1的杠杆购买新的保险,还要支付5.5%的年利。”
李小姐表示,其间,田女士曾找到肖某要求退保,但对方给了她3万元进行“资金周转”后便不再理睬。发现上述这些问题后,李小姐开始了漫漫退保路,多次找到中国人寿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将问题保单全部退保。
实测:APP上“保单借款”无需任何验证及密码
李小姐认为,她母亲是一位退休老人,并不了解这些保单的真正情况,属于诱导购买,并且存在欺骗性操作。除了业务员帮她母亲进行手机操作外,中国人寿的保单抵押流程也存在瑕疵,“没有贷款合同,半年内都不用还利息,只要人脸识别后在手机上简单操作一下就可以轻松借出钱来”。
记者下载了中国人寿的APP实测发现,注册登录后,即可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保单情况,在首页就有“保单借款”的栏目。点进去后,可以直接看到显示的保单借款金额,数字旁边是“立即借款”。再次点进去后,也有防诈骗提示以及“中国人寿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您保单借款”等提示。但是阅读完提示,只要按指引操作,填上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选择借款用途,就可以马上把钱全部转进关联的银行卡。整个过程无需任何验证、任何密码,只有借款时的一些信息提示,全程不到一分钟。这也意味着,即使手机不是本人操作,也可轻易借出保单的现金价值。
李小姐还表示,保险公司的客户信息填写也有问题。例如在保单的客户信息上,有的写着田女士年收入的情况是“400万元”,也有的写着“150万元”。“这个年收入是业务员虚构填入的。”她说。
分歧:是业务员诱导贷款还是消费者知情自愿
李小姐告诉记者,在与中国人寿的交涉中,对方一开始并不承认存在问题,并且认为这些都是田女士自愿购买与抵押借款,而涉及的27万元资金流水,只能证明双方有资金来往,并不能证明业务员帮客户垫资;至于年收入400万元,是田女士自己陈述,业务员代为输入的。
在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2024年1月17日给出的投诉处理告知书中,对李小姐的诉求均提出反驳,认为业务员不存在高额承诺、诱导客户贷款、垫资购买保险、虚构客户年收入的情况,一切均为田女士知情且自愿的行为。
2024年1月31日,记者曾与李小姐一起前往广州市公安海珠区分局琶洲派出所调解,在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中国人寿方面的态度与投诉处理告知书中一致,对于李小姐的退保要求表示无法满足。
记者也联系中国人寿方面了解情况。在给记者的回复中,业务员称已经与客户充分沟通,“签订相关保险合同是客户的真实意思。合同签订后,投保人本人在合同犹豫期内完成新单回访,我公司通过新单回访再次确认客户清楚保险合同相关内容,保险合同真实有效。”客户因家庭原因提出异议,目前正联合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正和”)一起“配合客户合理诉求”。中国人寿方面称,目前已与客户达成一致,进入相关流程。
不过,在李小姐给记者提供的一份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在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内部通报显示,该公司肖某因为违规被通报,违规问题主要为“肖某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阻碍或者替代投诉人接受回访、放任他人代替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的违规行为,投诉成立”。
截至发稿前,广东正和方面也告诉记者,这一案子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目前正在走流程当中。
专家观点
保单转化成贷款单
应有一定“防火墙”
如何看待这起纠纷中双方的争执?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业金融律师冯世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现有证据去证明保险公司的问题,略显薄弱,“首先是全程都是线下沟通,没有录音,没有旁证,除了保单和银行资金流水,并没有有力证据能证明李小姐母亲完全没有责任”。而双方的资金流水往来,只能证明这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是有瑕疵的,“即使是业务员垫资,也只能证明合同订立的过程不合规,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他表示,法院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无效会比较严谨,一是看是不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看消费者是否存在不知情或重大误解。
冯世锋认为,这个案例中有很多内容可以探讨,最值得警醒的是,从保险合同到借贷合同的转换过程中,消费者非常容易被利用和误导。“从这个案例中,保险合同本身没问题,借贷合同也没有问题,但这两者的转换衔接中,保险人是不是充分同意、有明确的认知,值得商榷。”在他看来,保单转化成贷款单,应有一定的“防火墙”,保险人需明确知晓保险合同关系转为借贷合同,才会关心借款利率、偿还时间等问题,而不是毫无感知。因此,能否完善这两者的衔接程序,是监管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知多D
保单抵押贷款是什么?
保单抵押贷款是指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养老保险等可用保单来质押贷款,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
2020年,原银保监会曾起草《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并未落地。(羊城晚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