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文字地名考证及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4 12:27:04 来源: sp20241114

战国文字中的地名资料,主要集中在当时的简牍官文书、官印、兵器、封泥、铜器等载体中,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人文地理、自然地理两大类,包括行政区划名、山川湖泽等。我们本次讲座所关注的战国文字地名资料,专指其中战国时期的地理资料,楚简等资料中的战国以前地名不在讨论之列。

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公布以及战国文字研究的发展,战国文字地名的整理与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次讲座将对这些内容加以介绍,同时也总结其中的成功经验与有待提高之处。

研究概况

所谓“行政区划”,是“为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分级管理而进行的区域划分”,也就是指在国土上建立一个由若干等级、不同幅员的行政区域所组成的体系。我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政区单位包括“郡、县、道、州、府、行省”等,而我们所关注的战国时期文字中常见的政区单位主要是“郡、县”二级,县级以下的则有“乡、州、里、遂”等,从时间上来说,各种政区单位资料的时代集中在战国中晚期。

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秦郡新考》(1947年)是秦郡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得出了秦郡46郡郡目,《中国历史地图集》(1985年)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鄣郡、庐江郡”,这是历史地理学界长期流行的主流意见。关于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设郡的情况,杨宽《战国史》(1955年第一版,后经两次增订)“战国郡表”曾有过统计,共计六国之郡24个、秦郡36个;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2013年)认为六国置郡31个(含齐国5都)、秦国统一之前置郡7个;何慕《出土文献所见秦郡名考》(2019年)统计秦封泥、秦简等出土文献的秦郡共29个、待定3个。

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上)》(1959年)、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1987年)先后释出齐文字以及三晋、燕国文字中的若干字,郝本性《新郑“郑韩故城”发现一批战国铜兵器》(1972年)公布了一百多件韩国有铭兵器、黄盛璋《试论三晋兵器的国别和年代及其相关问题》(1974年)系统整理了三晋各国都城与地方各县监造的兵器,以上工作都推动了对战国县制的深入研究。

战国文字资料中“县”的判断标准问题,以往学界较少注意。陈伟《包山楚简初探》(1996年)对包山简中楚县的判定进行了讨论,提出“司法职权”“名籍管理”“职官设置”等三项标准;颜世铉《包山楚简地名研究》(1997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八项标准。吴良宝《战国文字所见三晋置县辑考》(2002年)、《谈战国时期齐国的置县问题》(2017年)对三晋文字、齐文字中的县进行梳理,使用了多项判断标准。李晓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先秦卷》(2009年)也对战国文字中“县”的判定作了阐述,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对于各国置县的情况,目前学界意见多有不同。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2013年)曾统计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中秦、六国置县的数量,共计567个县、27个可能是县的地名;李晓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先秦卷》(2017年)统计出六国设置了183个县名、196个疑似县名,以及秦国置县共365个。受限于各种条件与因素,战国时期秦郡名目、各国的置县数量,相当长时间内都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统计数字。

历史自然地理特别是古代的水道径流、海岸线等的研究难度极大,目前基本上无法复原或准确画出,并导致学界相关的争论。比如,《山海经》《尚书·禹贡》等文献记载的黄河下游水道孰早孰晚,学界尚存在争议。从事战国文字地理研究的学者,多数侧重于地名的文字释读以及国别年代判断、地望考证、诸侯国的疆域变迁等内容,对于战国文字中的自然地理研究相对薄弱。目前对战国文字自然地理资料的讨论,主要是水道名(比如新蔡葛陵楚简的“沮漳”、上博简《容城氏》的“蒌水”等)、山名(郭店简的“鬲山”、清华简《楚居》的“畏山、穴穷、乔山”)的考释,上博简《容城氏》“竞州、莒州”等“九州”的讨论也可归入此类研究。

学术价值

战国文字地名研究的学术价值是多方面的,下面试作说明。

首先是提供了不见于传世文献记载的政区地理资料。

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秦封泥中出现的“苍梧、洞庭、江胡、巫黔中”等,都是不见于史籍记载的秦郡名;三晋文字中的“邯坵、龙阳、氶、辛市、狐泉、蔑”、齐文字中的“奠昜、清陵、慎鱼、武寻”、燕文字中的“东阳、中阳”、秦文字中的“义阳、门浅、定楬、蓬”等,属于县、道之名,这些都是可以用于补充传世文献记载的第一手材料。

其次是提供了更明确的地理沿革信息。

例如,某些秦郡的始置时间一直存在争议,而通过出土秦文字资料的考察,可以为这些讨论提供相对明确的年代下限。据《汉志》班固自注,泰山郡、武陵郡都是西汉“高帝置”,但是岳麓秦简、里耶秦简中已经出现了“泰山守”“武陵泰守”,说明至晚在秦代这两个郡就已经设置,早于文献中的班固注说;谭其骧认为衡山郡是秦统一之后方由九江郡析置,而岳麓秦简出现了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行戍衡山郡”的记载,这证明了衡山郡的设置不得晚于秦王政二十五年,结合传世史书中的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巡省、途径衡山郡相关记载,说明衡山郡是秦始皇三十六郡之一,并非秦统一之后才析置而来。里耶秦简的一份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文书中出现了“苍梧为郡九岁”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推算苍梧郡始设于秦王政二十五年,由此推断苍梧郡、洞庭郡均为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的结果。里耶秦简“琅邪尉徙治即默”的内容,证明了即墨郡是秦统一之后析自琅邪郡,由此纠正了以往即墨郡置于秦灭齐之时、名为“胶东郡”等误说。

秦简对郡治研究亦有推进作用。里耶秦简所记秦洞庭郡“新武陵别四道,以次传”的文书传递路线,揭示出新武陵是洞庭郡治,而里耶木牍又可以为我们继续探讨新武陵、门浅、上衍等秦县的地望提供线索。上述这些问题,如果仅靠传世文献记载,是无法圆满解决的。

另外,有些地名上可以溯源到春秋时期、下可以系联到西汉时期,帮助我们补足县级政区沿革的链条。比如,韩国铜壶上的“隋”、三晋官印“上阳守”的“上阳”等地名,即《左传·隐公五年》记载的晋地“随”(在今山西介休市东)、《左传·僖公五年》所记之“上阳”(在今河南三门峡市东),这些都不见于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秦官印中的“束州”(今河北河间市东北),见于《汉志》勃海郡,正因为官印的文字记录,束州建置可据此提前到秦代。

战国文字中的地名资料,也为我们研究战国与秦代的郡县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这些地名有相当一部分是当时的县名。黄盛璋共考证了兵器中出现的三晋县名47个(分别为韩12个、魏17个、赵9个,国别待定9个)。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更进一步指出:“战国古玺不少是县一级官吏的玺印。在这时的兵器上,每每也刻有郡县官吏署名的铭文。同时,许多货币上的地名,也是县的地名。这些古文字文物,都是郡县制发展普及的实物证据。”

这些资料还提供了研究战国时期诸侯国疆域及其变迁的史料。在这方面,带有纪年信息的兵器、铜器的价值尤为明显。铸造时间比较明确的尖足布币、三孔布币也是重要的资料。例如,通过结合三孔布币、官印等资料中的“且居、崞、当城、上艾、余吾、扶柳”等地名,我们可以勾勒出公元前249年之后在今山西省北部与河北省内的赵国疆域的轮廓;战国晚期韩国桓惠王、韩王安时的兵器出现地名有黄河以北的“野王、长子、彘、屯留、介”、黄河以南的“安成、襄城、新城、蔑、釐、阳翟、高都、梁”等,据此我们能够大致描绘出这一时期在今山西、河南省境内的韩国疆域轮廓。

最后是能帮助进一步校订古代典籍文献中的地名讹误。例如,秦封泥中出现了“方渠除丞”,学者据此指出,《汉志》北地郡的“方渠”“除道”两个县、道其实是秦“方渠除”一个道名的误拆。秦兵器的置用地名“徒淫”,旧多误释为《汉志》西河郡属县“徒经”,而根据秦封泥、张家山汉简《秩律》等来分析,“徒经”乃“徒淫”之讹误。云梦睡虎地秦简《编年记》载,秦昭王三十三年(公元前274年)“攻祭、中阳”(三三壹简),简文的“祭”通假为“蔡”,整理小组据此指出“疑《秦本纪》‘蔡阳’系‘蔡、中阳’之误”。

这里试举一例,学者通过清华简曾解决了一个学界长期聚讼的问题。《左传·隐公元年》记载的著名故事“郑伯克段于鄢”的“鄢”、宋庠本《国语·郑语》虢郐十邑的“鄢”,其实都是“邬”之误字。考虑到乌、焉两个字或偏旁在战国文字阶段字形区别明显,推测这个讹混应该发生于中古时期。既知“郑伯克段于鄢”的“鄢”实为“邬”,叔段一败于京、再败于邬,最后逃窜到黄河以北的共地,其败逃过程与路线由此就得以厘清,无需牵扯到今天的河南柘城、鄢陵等地。

再试举一个后世对《战国策》原文误改的例子。《战国策·燕策一》“苏代谓燕昭王”章记载:“秦不出崤塞,齐不出营丘,楚不出疏章”,意在论证如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那么秦、齐、楚等国当年就不会离开他们的始居地,也就不会有今日之盛。而在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燕王”章出现了类似的内容:“自复而足,楚将不出雎章,秦将不出商阉,齐不出吕遂,燕将不出屋、注”,比较以上两则材料,记载的秦不出的“崤塞”和“商阉”明显是两个不同的地名。参考清华简《系年》第三章有“成王伐商盖,杀飞廉,西迁商盖之民于邾吾,以御奴卢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卫”的内容(第14—16号简),李学勤指出,秦人始居之地本是东方的商阉(今山东省曲阜市一带),后被谪迁到西垂的邾吾(今甘肃省甘谷县一带),后世不了解这一史实,遂将策文“商阉”误改为今传本的“崤塞”。

不足之处

战国文字中的地名,相当一部分见于《竹书纪年》《战国策》《史记》等传世文献记载之中,这方面的资料整理与研究已取得很可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文字释读有误、通假破读不当、地望考订有误等。

战国文字地名资料中的疑难字不在少数,燕国官印中的所谓“洀汕”(《古玺汇编》0363),至今已有“洀谷”“湶水”“潮汕”等多种释读意见,尚未达成一致。形近混同导致的误释,也会给地名研究制造困难,比如楚简地名“酂”长期被误认为“(见图1)”字,实际上“赞、鬲”二者的上部笔画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虽然楚国金币上的“(见图1)”早在1980年就被正确地释出,但并未在区分“(见图1)”“酂”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地名文字释读有误,有的因图版不够清晰导致。深圳南山博物馆藏的韩国七年令雍氏戈,内部加刻的置用地名所谓“崤山”,实际应是“比阳”二字,这是后续依靠清晰照片得以纠正的。

楚国鄂君启舟节中的“鄂”地长期被定在今湖北鄂州市,加之“由”“古”二字时有形近相混的情况,导致“油”字被误释为“沽(湖)”,由此误释进而提出了节铭有三条水运路线的观点,将“逾”理解为“更换水路”或采用“水陆联运”的方式。直到陈伟正确地释读为“油(淯)”,即今汉水的支流白河,舟节上半段的线路才基本得以理顺。20世纪70年代之前,学界未将节铭的鄂定为《汉志》南阳郡的西鄂,在当时释字水平情况下,误释“油”为“沽(湖)”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南阳盆地没有大型的湖泊水面,定为西鄂就难以解释节铭的“逾湖”之说,即便想到可能是“油”字,非历史地理领域的学者也不一定会联想到此字可以破读为《山海经》(《文选》注引)、《水经注》里的淯水。

黄盛璋在《试论三晋兵器的国别与年代及其相关问题》名作中说,新郑“郑韩故城”窖藏兵器的地名“平匋”就是赵国的“平匋(陶)”,在今山西文水县西南。黄文之所以会将韩国兵器上的地名“平匋”判断为赵国之“平陶”,除受限于当时材料之外,无疑是受到地名“少曲”的合文先被误释为“肖”字,进而被误解为“趙”(赵)国之“趙”的负面影响,且赵国恰好有“平匋”地名,使他产生了“郑韩故城”窖藏兵器里也有赵国兵器的错觉。1985年李家浩将“肖”改释为“少曲”之后,这个疏误就此得以纠正。河南荥阳市广武镇南城遗址发掘出土的“坪匋市、平匋仓”等陶文资料,田成方、高靖尧定为见于《水经·济水注》的“平桃城”,此说甚是,由此可见韩兵、陶文的“平匋”并非赵地之“平匋”,属于“同名异地”。

通假手段使用得当,可以为解决地理疑难问题提供钥匙。古文字学家于省吾曾提出“律例兼备”的标准,“在利用古音知识去解决考释古文字中的具体问题时,单从理论上说明某两个字可以有双声叠韵关系是不够的,最好能举出实际的例证。”“于省吾先生借用古代司法术语,把前者称为‘律’,后者称为‘例’,认为只有律、例兼备,所下的判断才能令人信服。”(转引自林沄《古文字学简论》)陈伟、朱德熙、李家浩将上述所列鄂君启舟节的“油”读为“淯”、“芸昜”读为“旬阳”,使得节铭的汉水上中游经行线路豁然明朗,是地名研究中运用通假手段的典型例证。

通假破读使用不当,也是地名考证中的常见问题。我们以《利簋》“柬”地而言,或读为“管”(在今河南郑州市),符合“律例兼备”的条件,长期被学界信从。但新邑鼎铭文说周王从今天洛阳市的“新邑”历时“二旬又四日”才抵达柬地,坂方鼎铭文记载商王到“殷”之地祭祀之后当天返回柬地,这两则路程信息都证明了“柬”地是不可能在郑州市一带的。可见,“律例兼备”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制约需要我们重视,否则就容易导致似是而非的判断。再比如,《古玺汇编》0147“啺攻帀鉨”齐国官印的“啺”旧多读为今山东曹县的“唐”,从这枚官印与“不其市节”同钤于一件陶器来看,“不其”在今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相应的“啺”地似乎不应远在曹县一带(今鱼台或曹县一带战国早中期属于宋国的领土,齐国只在湣王灭宋之后短暂占据过这一带)。孙刚指出,齐地“啺”应读为《左传》襄公六年“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的“棠”,在今青岛市即墨区南部,这符合其对应“不其”地点的逻辑,其说可信。

地望考订有误,最主要的表现是把时代较晚的地望误当作早期地望。这里以见于秦兵器的“平周”、三晋文字的“平州(周)”为例:《汉志》西河郡有“平周”县,在黄河以东今山西省介休市西,学界据此认为战国时期的“平周”也应是此处。但是,根据陕西米脂县出土的汉代画像石题记所载:“永和四年九月十日癸酉,河内山阳尉西河平周寿贵里牛寄平造作千万岁室宅”,这里的“河内山阳尉”是墓主人生前任职的地点、所任的官职,“西河平周寿贵里”是他的籍贯,墓主人死后归葬故里,据此吴镇烽提出“平周”应在今天的米脂县境内。又根据张家山247号墓汉简《秩律》中的“平周、西都、中阳”排在《汉志》上郡之列,周振鹤据此指出,“平周、中阳”二县过去被定位于黄河以东可能是错误的。陕西神木市栏杆堡出土“中阳”秦陶文,陕西榆林市桥头峁城址出土“西都”秦陶文(《文博》2019.5),为地望考订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也为东汉永和五年(公元140年)陕北地区被匈奴占据、部分县治从黄河以西迁至今山西省境内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同名异地”与“同地异名”的现象也需要我们格外留意。这一现象在传世文献、出土文献中不在少数,比如“安阳、平阳、武城、安平、平舒、新城”等,赵国境内有东、西两个安阳、武城,燕国境内的“当城”地名还加了“东、北”这样的方位词加以限定,之前讨论的韩国与赵国同名“平陶”之地也是一例。我们再以战国后期赵国流通货币“三孔布币”所载地名“武阳”为例,说明辨析同名异地的必要性。在传世文献中我们可以找到多个“武阳”之地,出土的燕、赵两国的兵器、货币、玺印也有这一地名。由于今河北易县燕下都在《水经注》中被称作“武阳”,因此学界一直相信三孔布币的“武阳”就是燕下都,这也与文献《史记·赵世家》记载的孝成王十九年(公元前247年)燕国把“葛、武阳、平舒”交换给赵国之事相符。但是,我们按照正常的军事地理逻辑来审视,燕、赵这次交换土地之后,两国沿着徐水、易水一线分界,燕国在北、赵国在南,形成相对更易维持的军事对峙。如果按照易县“燕下都”是武阳的推断,此次燕国把易水以北的“武阳”换给了赵国,相当于彻底打破了燕赵沿徐水、易水对峙的军事态势,赵国成功楔入了燕国防线。而且从《史记》中“葛、武阳、平舒”的叙述顺序看,燕国换给赵国的武阳不可能是“燕下都”,只能位于今河北任丘市一带。其实赵国另有“武阳”之邑,即《史记·赵世家》记载的孝成王十一年(公元前255年)武阳君郑安平死后被收回的封地,即《水经·浊漳水注》长芦水的武阳城,在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小寨乡,这才是三孔布币与玺印中的“武阳”。

(责编:郭思邈、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