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6:23:51 来源: sp20241231
数字法院的建设,是新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只有围绕“为民”这一核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方位优化数字法院建设,运用科技赋能,回应时代之需、人民之盼,才能更好助力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运用,人民群众对数字法院的需求逐步提升,但就司法实践来看,数字法院建设距离通过群众考核、满足群众现代化司法期待、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还需过好统筹关、能动关和推广关。
一是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还需过好统筹关。多地法院开展了数字法院建设探索,其中不乏优秀者,但问题应运而生——“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看似无关痛痒,却壁垒已起。群众面对不同地域、类目纷繁的法院服务系统平台,一时竟无从下手。数字法院是惠及全国民众的工程,其开发搭建应以群众感受为出发点,实现“一部手机、一个平台”打官司。“全国一盘棋”的顶层设计需建立具有兼容性的全要素、全流程标准系统,推出适配不同手机类型的APP或小程序1.0基础版,各地法院结合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群众对数字法院的实际需求,调整自身平台建设,升级推出2.0版本乃至3.0版本,既保障诉讼服务的统一性,打破多平台多系统导致的“信息孤岛”,又保留差异性,满足不同经济发展区域的群众需求,真正实现“指尖诉讼”。
二是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还需过好能动关。智慧设施安装到位还不能算是智慧化,仍需法院人赋予灵魂,科技新宠儿Sora也需输入指令才能运转。当前,部分法院还存在“人工化智能”“热线不热”“网开不灵”等问题,有的法官对智慧化办案方式存在认知“盲区”,不敢或不能驾驭智慧化司法模式,归根结底在于缺乏主动为民思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这句话点出了智慧化建设满足人民需求的核心——积极主动履职。所有技术手段与智慧化设备只是辅助法官办案的工具,具体如何应用,依赖于法官的判断和决策。法官要定期更新智慧司法理念,积极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使群众感受数字法院带来的便捷,享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红利”,全方位感受公平与正义。
三是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还需过好推广关。法院是否实现了智慧化建设,需要群众说才行。司法实践中,难免有当事人因年龄大、不了解、不会操作等,不得不舍近求远,选择自己便捷的诉讼方式即传统诉讼。如何让线上诉讼代替传统诉讼,成为这些人心中首选的诉讼方式,应成为每个法律人的必修课。法院作为第一“推广者”,应及时将线上诉讼的使用“秘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在群众面前,让群众了解并掌握数字法院的“操作说明书”,切实提升群众对数字法院的参与度,以参与度促提体验感,以好的体验感打出高分数。群众在线上诉讼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会在“推广者”的主动引导、耐心释明、“如我在诉”的行动中转化为考核卷上的“√”。
社会在发展,司法须前行。“智慧”只是手段,“为民”才是目的。数字法院的建设,是新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只有围绕“为民”这一核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方位优化数字法院建设,运用科技赋能,回应时代之需、人民之盼,才能更好助力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