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21:21:04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太原4月8日电 (吴琼)4月8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消息,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山西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对108国道晋中灵石段“4·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
2024年4月7日21时16分许,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张家庄村108国道,发生一起一辆半挂车与一辆公路养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山西省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根据通知,晋中市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山西省安委办。
在事故挂牌督办期间,晋中市加强与山西省安委办沟通联系,及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山西省安委办将适时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