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7:03:57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5月20日电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以下22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4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北京市 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山西省 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阿尔山旅游度假区
辽宁省 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
吉林省 长白山华美胜地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 苏州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 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
安徽省 黄山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 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 德州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河南省 郑州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 武汉黄陂区木兰湖旅游度假区
湖南省 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度假区
广东省 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
海南省 万宁石梅湾旅游度假区
重庆市 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
四川省 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
云南省 德宏芒市孔雀湖旅游度假区
甘肃省 临夏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大漠黄河(沙坡头)旅游度假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家渠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20。传真:010-59882093。电子邮箱: zydj@mct.gov.cn 。 【编辑:姜雨薇】